婚前醫學檢查的項目是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常規輔助檢查和其他特殊檢查。
婚前醫學檢查的主要疾病包括:
(1)嚴重遺傳性疾病: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傳染病:《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愛滋病淋病、梅毒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3)有關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與婚育有關的疾病,如重要臟器疾病和生殖系統疾病等。
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如果在婚前醫學檢查中,被發現存在不適宜婚育的疾病或疾病隱患,就應尊重醫師提出的醫學意見,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或暫緩結婚,或暫不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