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1989年3月25日準予,1990年2月1日實施。
職業性急性擬除蟲菊酯中毒是由於短期內密切接觸較大量的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所致的以神經系統興奮性异常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擬除蟲菊酯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如溴氰菊酯、戊氰菊酯、氯氰菊酯等)引起的急性中毒。生產.分裝及噴灑擬除蟲菊酯殺蟲劑的作業人員皆豺密切接觸者,但職業性急性中毒多發生於施藥員。口服中毒者亦可參用本標準
(二)引用標準
GB 7806職業性接觸性皮炎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GB 8781職業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三)診斷原則
根據短期內密切接觸較大量擬除蟲菊酯的職業史,出現以神經系統興奮性异常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調查,進行綜合分析·並排除有類似臨床表現的其他疾病後,方可診斷。尿擬除蟲菊酯原形或其代謝物可作為接觸名額。
(四)診斷及分級標準
1.規察對象接觸後出現面部异常感覺(燒灼感、針刺感或緊麻感),皮膚、粘膜朝激症狀或接觸性皮炎,而無明顯全身症狀者。
2.輕度中南出現明顯的全身症狀包括頭痛、頭暈、乏力、食欲不振及噁心,並有精神萎靡、嘔吐、口腔分泌物增多或肌束震顫者。
3.重度中毒除上述臨床表現外,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著,可診斷為重度中毒;a.陣發性抽搐;b.意識障礙;c.肺水腫。
(五)治療原則
1.立即脫離現場,有皮膚污染者應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沖洗。
2.觀察對象應立即脫離接觸,嚴密觀察。必要時可給予對症治療。
3.急.性中毒以對症治療為主。重度中毒者應加强支持療法。
(六)勞動能力鑒定
1.輕度中毒多於一周內恢復治癒後可從事原工作。
2.重度中毒者根據病情安排休息治癒後可從事正常工作,但應調離擬除蟲菊酯工作。
(七)健康檢查的要求
擬除蟲菊酯工作者應作就業前體檢。常年作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季節作業人員.工作結束後體檢一次。
(八)職業禁忌證
a.周圍及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
b.暴露部位的慢性皮膚病或有嚴重過敏性皮膚病史者。
(九)正確使用標準的說明(參攷件)
本標準適用於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如溴氰菊酯、戊氰菊酯、.瓢際菊惰等)引起的急性中毒。生產、分裝及噴灑擬除蟲菊酯殺蟲飼養工作人員皆為密切接觸者、但職!業性生.急性中毒多發生於施藥員,口眼中毒者亦可參用其標準·其首發症狀多為噁心、嘔吐及上腹部疼痛·面都异常感覺較為少見。
2.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的不同品種對職業接觸者引起的不良反應和中毒症狀基本相似。接融後不良反應中以面部异常感覺最為常見.其機制可能與面部感覺神經末悄興奮性增高有關。污染粘膜(如眼部、會陰部)可引起局部紅腫·部分人皮膚可出現紅斑、丘疹或大皰。這些表現與是否中毒並不一定相關,必須以全身性表現結合職業史.現場調查及有關檢驗等資料綜合分析後,才能作出正確i診斷。
3.輕度急性中毒的周身症狀雖以神經系統症狀為主,但缺乏特异性,一般於脫離接觸並休息2~6天后都可恢復。在診斷上需與上呼吸道感染、中暑、食物中毒或其他農藥中毒等疾病鑒別。
4.輕度中毒時出現肌束震顫及重度中毒者出現陣發性抽搐皆為中樞神經興奮性增高的表現,如有條件,可作肌電圖或腦電圖檢查,觀察有否肌肉或腦內的重複放電,但陰性結果不能排除中毒的診斷。
5.擬除蟲菊酯在人體中代謝與排泄均甚快。接觸後24 h內留尿,用氣相色譜法檢測戊氰菊酯原形含量或用高壓液相色譜法檢測尿中溴氰菊酯代謝物二溴酸可作為接觸名額。檢出量與接觸者的反應尚未發現有平行關係。
6.擬除蟲菊酯遇堿可以分解,囙此對污染的皮膚應盡可能用肥皂水沖洗,對口服中毒者亦宜以2~4%碳酸氫鈉液或清水徹底洗胃。本病經支持及對症治療後一般預後較好。
7.重度中毒時意識障礙的判定參照GB 8781附錄A;有接觸性皮炎者可參照GB 7806處理。
8.對因混用擬除蟲菊酯及有機磷農藥發生急性中毒者,如辨明已有急性有機磷中毒的徵象(如瞳孔縮小,全血膽鹼酯酶活性降低)時.應先按急性有機磷中毒進行處理,而後給予對症治療。如不能排除急性有機磷中毒時,可用適量阿托品試驗治療,密切觀察治療反應。對重度擬除蟲菊酯中毒出現肺水腫者可用少量阿托品治療.但!應注意避兔過量造成阿托品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