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攷值範圍)
3.89 ~ 6.11mmol/L(70 ~ 110mg/dl)

[解讀要點]
(1)空腹血糖6.12 ~ 7.00 mmol/L(110 ~ 126mg/dI)為空腹血糖受損;>7.00 mmol/L(> 126mg/dI)為糖尿病的診斷標準。
(2)飯後1 ~ 2小時;吃過高糖食物後;或精神緊張時,均可出現生理性高血糖。
(3)在饑餓,或劇烈運動後,可出現生理性低血糖。
(4)病理性高血糖,可見於:①1型、2型糖尿病和妊娠型糖尿病、其他特殊類型糖尿病;②顱內出血、顱腦外傷、腦膜炎等可導致顱內壓升高時;③嘔吐、腹瀉、發高燒等導致脫水使血液濃縮,血糖輕度升高。
(5)病理性低血糖,可見於:①胰島細胞增生或腫瘤使胰島素分泌新增;②由於對抗胰島素的激素分泌不足,如垂體前葉功能减退、腎上腺皮質功能减退;③嚴重肝病時血糖降低,如肝臟貯存的糖原不足及糖异生功能下降,導致肝臟不能有效地調節血糖。
(6)按照糖尿病診斷標準,“空腹血糖在6.1 ~ 7.0 mmol/L之間為空腹血糖受損;餐後2小時或糖耐量2小時血糖在7.8 ~ 11.1 mmol/L之間,為糖耐量减低;均不診斷為糖尿病”。實際上空腹血糖在6.1 ~ 7.0 mmol/L之間、餐後2小時或糖耐量2小時血糖在7.8 ~ 11.1 mmol/L之間這樣的人群為數不少,這部分人即為空腹血糖受損或糖耐量减低,他們雖然還够不上戴上“糖尿病”的帽子,但離這頂帽子已不遠了,囙此不能掉以輕心,而要以積極的姿態去面對。此時,他們若能控制飲食,增强鍛煉,並在內分泌科醫師指導下進行醫療干預,那麼,戴上“糖尿病”帽子的時間有可能延緩五年甚至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