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持續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統籌推進地震高強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工作,提高農村住房質量和品質。至今為止,多地已經開展了農房抗震改造試點的方案通知,通知中,明確了農房抗震改造的管道和要求,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有哪些管道及具體要求。
農房抗震改造管道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兩種方式為主。
(一)改造管道
1.根據《農村危房認定報告》危險性等級鑒定為C級,房屋牆體由空心磚或石頭承重,無構造柱及圈梁等必要抗震構造措施的房屋,採取加固的管道進行改造。
2.根據《農村危房認定報告》危險性等級鑒定為D級,房屋梁、柱等構件腐朽,屋架整體無可靠連接,可以修繕加固改造的採取修繕加固管道改造。已無法加固修繕的,採取拆除重建的管道進行改造。
(二)相關要求
1.嚴格控制工程質量。農村危房改造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及當地抗震設防標準,做到有圈梁(地圈梁和頂圈梁)、構造柱、設有獨立住房和衛生廁所(重建部分),樹脂瓦房要有屋架,保證改造後房屋達到“遮風避雨、安全穩固”,滿足基本使用功能,達到抗震設防標準,主體構造、部件連接、竣工驗收等符合規範要求並統一立面整體風格、色調與村莊協調,體現我縣民居特色。
2.嚴格控制建設標準。拆除重建住房原則上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3㎡,可根據家庭人口適當調整。其中,1人戶不少於20㎡,2人戶不少於30㎡,3人以上戶人均不少於13㎡。一戶最多不得超過150平方米。
3.嚴格實行建新拆舊。項目竣工驗收時需確保其原舊房已拆除。
以上就是農房抗震改造的管道及要求,符合改造建設的農房需按照鑒定報告結論進行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兩種類型有針對性進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