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壺高17釐米、方形,底部刻有“時大彬制”篆書陽文印章款一枚,壺蓋內有“王”、“花方”兩印。持有人稱,器物為其祖父開茶樓留下的,至今已經幾十年。
本報專家顧問團鑒定:時大彬為明萬曆至清順治年間人,著名的紫砂“四大家”之一時朋的兒子。他對紫砂陶的泥料配製、成型技法、造型設計與銘刻,都極有研究。此壺與其素面素心制壺風格相反,壺形繁複,且時大彬只有陰文刻款,凡用陽文印章,必偽無疑。市場價值不大。
此壺高17釐米、方形,底部刻有“時大彬制”篆書陽文印章款一枚,壺蓋內有“王”、“花方”兩印。持有人稱,器物為其祖父開茶樓留下的,至今已經幾十年。
本報專家顧問團鑒定:時大彬為明萬曆至清順治年間人,著名的紫砂“四大家”之一時朋的兒子。他對紫砂陶的泥料配製、成型技法、造型設計與銘刻,都極有研究。此壺與其素面素心制壺風格相反,壺形繁複,且時大彬只有陰文刻款,凡用陽文印章,必偽無疑。市場價值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