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羅克”是一種歐洲藝術風格,指自17世紀初直至18世紀上半葉流行於歐洲的主要藝術風格。該詞來源於葡萄牙語barroco,意思是一種不規則的珍珠。義大利語(BAROCCO)中有奇特,古怪,變形等解釋。作為一種藝術形式的稱謂,它是16世紀的古典主義者建立的16世紀下半葉開始出現在義大利的,背離了文藝復興藝術精神的一種藝術形式。
巴羅克風格裝修特點
1、豪華,它既有宗教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
2、它是一種激情藝術,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像力。
3、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是巴羅克藝術的靈魂;同時巴羅克風格還具有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濃重的宗教色彩、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優雅與浪漫等特點。
4、色彩富麗,採用花樣繁多的裝潢,做大面積的雕刻、金箔貼面、描金塗漆處理。
5、以曲線、弧面為特點,如華麗的破山牆、渦卷飾、人像柱、深深的石膏線,還有扭曲的旋製件、翻轉的雕塑,突出噴泉、水池等動感因素。
6、在色彩的處理和運用上面,雖然豐富,但是合理,相得益彰,互相襯托,不會產生是視覺上的雜亂無章。
巴羅克建築特點
1、長、狹窄的教堂中殿由更加寬廣,偶爾地圓形式替換。
2、對光、或者強壯的光和樹蔭對比、單色畫作用(即教會的Weltenburg修道院);或一致的照明設備的劇烈的用途通過幾個視窗(即教會Weingarten修道院)。
3、對裝飾品(puttos的豐富的用途由木頭(經常被鍍金)、膏藥或灰泥、大理石或虛假製成使有大理石花紋。
4、大規模天花板壁畫。
5、外在門面為劇烈的中央預測經常描繪。外部立面的顯著特點是通常有戲劇性的中央突出部分內部比殼經常只是有為繪畫和雕塑(特別是在巴落克式樣晚期)。
6、幻覺作用喜歡trompe l“oeil和混和繪畫和建築。
7、在巴法力亞和Swabian巴落克式樣,葱圓頂是普遍存在的。
8、錯視畫法般的虛幻效果,繪畫與建築的混合。
9、在巴伐利亞、捷克、波蘭和烏克蘭巴羅克,普遍存在梨狀穹頂。
10、天主教國家的聖母柱和聖三柱,通常因黑死病結束時的感恩而興建。
巴羅克式樣的神聖的建築被義大利、特別是羅馬和大教堂的範例主要影響了與橫渡的圓頂和教堂中殿。巴羅克式的世俗建築的中心是法國,宮殿開放三個翼佈局建立了作為標準辦法儘早16世紀。但這是Palais du盧森堡(被修建1615-1620)由建立了巴羅克式的建築範例的Salomon・de Brosse。
巴羅克風格特點
巴羅克風格特點一、豪華,既有宗教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
巴羅克風格特點二、它是一種激情藝術,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像力;
巴羅克風格特點三、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是巴羅克藝術的靈魂;
巴羅克風格特點四、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
巴羅克風格特點五、具有綜合性,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裏的一些因素和想像;
巴羅克風格特點六、濃重的宗教色彩;
巴羅克風格特點七、大多數巴羅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在一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
巴羅克風格特點八、它的優雅與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