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屋只有辦理了登記,領取了房產證,才能證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囙此,鄉村自建房也是有房產證的。那麼,鄉村自建房怎麼辦房產證呢?
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构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資料。
房產證資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資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拿到資料之後前往地稅局進行辦理。
鄉村自建房房產證辦理流程:
《房屋登記辦法》第82條: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稽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首長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以上就是鄉村自建房怎麼辦理房產證的流程及相關材料的準備。申請登記資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影本。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况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憑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