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的軼事
合約糾紛
2014年5月15日,吳亦凡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請求判决與SM公司《專屬合同》無效。
5月16日,吳亦凡在微博首度發聲,他親筆寫道:螳臂當車,我還安好。為所有人祝福,祝福你們越來越好。
5月21日,韓國SM娛樂公司確認吳亦凡將缺席EXO演唱會,在宣判結果出來之前EXO將以11人的形式進行活動。7月8日,吳亦凡與SM娛樂公司之間的解約訴訟進行第一次調停。
2016年7月21日下午,吳亦凡工作室在微博發聲明,表示吳亦凡與S.M公司合約糾紛正式終止。

名譽維權案
2017年1月12日,海澱法院針對該案下發(2016)京0108民初22197號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被告構成對吳亦凡先生名譽權的侵犯,判令被告向吳亦凡先生公開致歉持續15日,並賠償吳亦凡先生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成本等合計3萬餘元。
2017年1月13日,藝人吳亦凡起訴名譽侵權勝訴,判決書宣稱,因微博用戶不僅主持微博話題侮辱性稱呼,還在該話題頁面及個人微博主頁發佈大量低俗與不實資訊,藝人吳亦凡以名譽侵權為由訴至海澱法院。
2016年6月22日下午,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官微稱吳亦凡名譽維權案立案,對吳亦凡進行嚴重侮辱、誹謗的部分網絡用戶起訴至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22萬元。
一審判決
2017年1月12日,海澱法院審結此案,該用戶連續十五日發聲明向吳亦凡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維權合理費用12200元。
二審勝訴
2018年12月24日上午,吳亦凡名譽權糾紛案二審勝訴,被告被判在涉案帳號首頁連續10日發佈聲明向吳亦凡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60000元。
侮辱誹謗案
2017年12月16日,吳亦凡發現被告王某在微博帳號中發佈了標題為《帝師直播實錘趙**:賺錢就走永不嫁盧**說吳亦凡李**》的文章,並在文中公然散播“流量小鮮肉吳亦凡約粉還假裝談戀愛”等對原告進行侮辱、誹謗的內容。經查,上述侮辱、誹謗內容源於陳某某在“全民直播”平臺上的所謂“爆料”。2017年12月15日晚,陳某某在“全民直播”平臺上與昵稱為“帝*”的直播用戶連麥時,公然宣稱“娛樂圓的小鮮肉都一個B樣,就知道*粉”等,故意對原告進行侮辱、誹謗,並在其個人微博帳號“你的傻狐帝”中發佈微博稱“我也發誓我說過的話都是趙**親口所說,如有撒謊天打雷劈”,進一步以肯定口吻加深以上侮辱、誹謗言論的誤導性。此等言論一經播出,即引發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對原告產生誤解與質疑,明顯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估,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根據公證取證錄影顯示,涉案直播內容觀看人數為578.2萬,影響極其嚴重、惡劣。而王某未向原告核實資訊的真實性,故意轉發陳某某上述具有侮辱、誹謗性質的言論,構成共同侵權。
2020年6月,法院判決陳某某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吳亦凡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8萬元;王某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吳亦凡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