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的社會中,幼稚教育是重中之中。囙此對幼兒進行道德教育啟蒙教育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
一、主體性道德啟蒙
當前幼兒道德教育啟蒙教育的錯誤傾向之一就是完全忽視幼兒的主體地位。外因只有通過內因即幼兒的真實感知、領悟或信服才能起作用。忽視幼兒的主體地位與作用,不僅容易使幼兒產生逆反心理,而且會使德育處於一種被動、消極、片面的狀態,從而極大地降低道德教育的效果。對幼兒進行道德啟蒙教育,要適應幼兒的年齡特點,滿足幼兒的發展需要,塑造和建構幼兒的離開了幼兒的自主性,任何道德教育活動都難以對幼兒產生有效的影響。
二、情感性道德教育
幼兒的道德教育首先是情感的啟蒙,幼兒道德教育要以道德情感的教育為覈心和基礎,情感是認知的動力,要使幼兒獲得對人對事的正確認知和態度,必須喚起幼兒積極的情感經驗。根據幼兒生活經驗少、思維具體形象、情緒易受暗示、感情豐富易激動等特點,特別要注意從道德情感啟蒙入手,對幼兒進行移情訓練。移情是人際交往的情感基礎,沒有移情,人就不會有彼此的情感共鳴、同情和分享。
三、活動性道德啟蒙
活動不僅是個體道德形成,發展的根源與動力,而且是道德的個體意義或價值實現的根本途徑。幼兒品德的形成有賴於幼兒在真實的情景和社會生活中獲得感性經驗。幼兒只有通過實踐活動,產生一種內在的需要,才能達到知、情、意、行的統一。囙此對幼兒進行道德啟蒙教育時,不能僅停留在認知上,必須改變說服式教育,改變成人單向灌輸式的德育,而應將經過篩選的,符合幼兒的心理特點和年齡特點的德育準則和價值規範有目的、有計劃地融入各種實踐活動,讓幼兒通過自己的實踐或活動促進道德的發展。
四、養成性道德啟蒙
品德教育對幼兒來說,更多的是養成教育。培養幼兒良好的品德與行為習慣,决非一暴十寒所能凑效。我們要持之以恒,堅持不懈,不失時機地把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滲透在幼兒的一日生活中,幫助幼兒領會社會的道德要求與期望,引導幼兒知曉道理,指導他們付諸行動,反復練習,從而形成良好的道德行為與習慣。
五、協調性道德啟蒙。
對幼兒進行道德啟蒙教育不僅是幼儿園的任務,家庭和社會也有不可能推卸的責任。要完成幼兒道德啟蒙教育的任務,必須處理好家庭教育,幼儿園教育和社會教育的關係。應充分發揮幼兒道德啟蒙教育的整體功能,構建以幼儿園道德啟蒙教育為主體、家庭道德啟蒙教育為基礎、社會道德啟蒙教育為依託的立體化德育網絡,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滲透。
自信心是人對自身價值和能力的充分認識和評估,是激勵個體自强不息地突現理想的內在動力。自信心的强弱由於環境和教育的影響有關,它在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相互作用下會發生變化,囙此有意識地加强培養是必要的。
1、自信的幼兒是捧出來的。
幼兒是非觀念模糊,不會正確評估自己,只能通過成人的評估瞭解自己的情况,特別是父母、家人和教師對他的評估至關重要。囙此,我們要善於發現幼兒的閃光點和優點,並及時給予表揚和肯定,使幼兒認識自己的長處,相信自己的力量,以激發幼兒的榮譽感,强化成功感。這樣。幼兒就會自信地參與各項活動。
2、自信的幼兒是鍛煉出來的。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提出,要為每個幼兒提供表現自己長處和獲得成功的機會,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集體生活是鍛煉幼兒的最好的時機,讓每個幼兒在全園、年級或集體面前展示特長和優勢,可以滿足和發展他們的表現欲,提高他們的能力,增强他們的自信心。囙此,所以的活動都應面向社會全體幼兒,讓每個幼兒都有參與的機會。對能力差幼兒更要多給予關注。要讓每個幼兒都在活動中得到鍛煉,形成正確的自我意識。
3、自信的幼兒是從一次次成功中走出來的。
人們常說“失敗是成功之母”,而對於幼兒來說則可能是“成功是成功之母,失敗是失敗之母”。有過成功體驗的幼兒才有自信的本錢。成功的實踐活動可以使幼兒獲得自信,失敗的實踐活動則可能給幼兒失敗的教訓,幼兒更不敢在集體中有自信的表現。從這個意義上說,幼兒的第一單獨表現很重要。
有些家長認為:只要有機會就讓自己的孩子表現,好不好沒關係,讓他試一試就行了。其實,這樣做是有風險的。我們讓幼兒表現主要讓他從成功的喜悅中增强自信,失敗對幼兒的影響是長遠的,下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他可能就再也沒有信心了。囙此,我們可以對幼兒提出難易程度不同的任務和要求,讓每個幼兒在原有的水准上經過努力都能獲得成功。
全語言教育的理念是當代西方關於兒童語言教育的一種思潮。總體上講“全語言教育”是一種教育哲學觀,不是一種教學方法,它主要是對影響兒童語言學習與發展諸多因素的重新思考。它源於美國學院派的實驗研究,其研究成果被許多教師運用到學校語言教學和課程的改革中,促進了教師語言教學理念的轉變。
全語言教育理念的理論基礎非常寬泛,它吸引了語言學、社會語言學、心理語言學、人類學和教育學等領域的研究成果。杜威、哈利德等人的觀點全語言教育理念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
杜威“以兒童為中心”的觀念行為,語言要在真實使用的情境中發展,而不是靠在課堂中反復的練習。因為兒童的語言能力主要是從兒童主動獲得的直接經驗而來的,而教科書和教師給予兒童的是第二層次的經驗。教師是兒童學習的調節者。社會生活經驗資源的提供者。
哈利德認為,兒童只有在有意義的情境學習和使用語言,才能獲得語言能力的全面發展。他認為語言學習是一個過程,在使用語言的社會情境中賦予“語言”以意義是最重要的。他認為語言學習和其他領域知識的學習是統整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