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吳文漪
音樂教育同人的心理有著十分重要的關係,兒童音樂接受心理同成人的音樂接受心理又有著很大的區別。現時我們的音樂教育有很多成人化的傾向,不利於兒童音樂心理的發展。研究兒童音樂接受心理就是為了更好地根據兒童音樂接受心理進行音樂教育,最終達到通過音樂教育培養人的目的。本文將就兒童音樂接受心理的特點,兒童音樂接受心理的過程,兒童音樂接受能力的發展,以及根據兒童音樂接受心理改進音樂教學方法等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兒童音樂接受心理的特點
(一)興趣與好奇心是兒童音樂接受的動力
心理學證明,興趣是兒童唯一的學習動機。他喜歡就學,不喜歡就不學,即使你強迫他學也不會有好的結果。我親身經歷了這樣一件事:一個小女孩,她的媽媽讓她學鋼琴,開始她覺得很新鮮,但是沒過多久,她就不喜歡學了,媽媽還是逼著她學,後來她說什麼也不練了,還說恨不得把手指剁下來。一個偶然的機會,在樂團裏她接觸了大提琴,產生了興趣。大提琴體積大,又不方便拿,家離學校又遠,但她都不在乎,無論寒冬酷暑,一直堅持學習,還學得很好,小學畢業時還憑此特長考上了重點中學。這樣的事例,在學樂器的兒童中非常普遍,它從一個側面說明兒童接受音樂只是興趣與好奇。在兒童時期,兒童的認知和思維能力有限,不可能對某一事物作出理性的判斷,不能像成人那樣為了某種需要去做。他們只能憑自己的興趣,而且這種興趣還是不持久的,很容易發生變化。
什麼是興趣呢?從心理學的角度看,興趣是力求認識、探究某種事物的心理傾向。由獲得這方面的知識在情緒體驗上得到滿足而產生。音樂的興趣是如何產生的呢?
首先,對音樂的興趣就產生在追求音樂美的過程中。美的事物不僅使人獲得美感,而且是產生興趣的源泉。比如當你聆聽美妙的小提琴演奏時,是否會引起你的興趣,想去學習它,將來自己也能演奏呢?這是音樂本身就具有的美,它是激起學生强烈興趣的重要因素。
第二,興趣就在探索和創造的過程中。興趣和創造是兩個相互作用的因素,比如兒童在對各種物體的敲敲打打中就會產生興趣。當聽到窗外馬車的馬蹄聲響,小貝多芬就在琴鍵上篤篤地敲打幾個音,還得意地對父親說:“聽!馬車來了。”這看似幼稚的創作卻使小貝多芬興奮不已,而這最初創造的興趣也許就奠定了日後音樂志趣的基礎。兒童對音樂的興趣也是從對不同的聲音探索開始。音樂課程標準提出讓學生從探索生活中的聲音開始,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和對聲音的感知,正符合兒童的這種音樂接受心理的特點。
第三,音樂的興趣就在願望和獲取成功的過程中。興趣首先是從求知的願望中產生,比如,小學生看到一件樂器,感到新鮮、好奇、迫不及待地去敲敲打打,這就是學習的願望。當他經過學習能够演奏一首小曲時,他獲得了成功的喜悅,進一步鞏固了興趣。根據兒童的心理,他們很容易得到滿足,滿足的同時又進一步產生了興趣。囙此,在音樂教學中,不能讓學生感到失望,感到高不可攀,喪失興趣,要讓學生經常獲得成功的喜悅,在音樂實踐中逐步培養學生的興趣。
(二)感性是兒童音樂接受反應的主要形式
兒童接受音樂的反應可以說是本能,據研究表明,六個月的嬰兒就可以對音樂做出身體反應,他會轉向發出音樂聲音的地方,還可以隨音樂晰呀歌唱,並露出高興的表情;三歲時就可以隨音樂的節奏晃動身體,隨著年齡增長,對音樂的動作反應將變得越來越富有內涵。由此看來,兒童對音樂的反應,首先是感性的反應,面不是理性的反應。
兒童音樂接受的感性反應主要包括歌唱的反應、表情的反應和動作的反應。
1.歌唱的反應。當兒童聽到他所喜歡的音樂時,就會跟著一起哼唱,即使唱不好也會投入很高的熱情。這種感性音樂接受的心理特點决定了聽唱法應是兒童學習歌曲的主要方法。從識譜入手學習歌曲的理性方法,往往會因為識譜的難度挫傷學生的積極性。囙此,在積累了一定的感性歌唱經驗之後,再過渡到識譜歌唱,更符合兒童音樂接受的心理。
2.表情的反應。音樂是表情藝術,當人們聽到音樂時的第一反應就是面部表情的變化。兒童雖然還不具備一定的音樂知識,但他會自然地對音樂作出最初的、最直接的表情反應,是發自內心的最感性的反應,不會摻雜任何理性的因素,當然這種表情的反應會隨著對音樂的理性認識,不斷從表面向內心深入發展。
3.動作的反應。音樂是最具韻律感的藝術,旋律的起伏、節奏的張弛,使人情不自禁地跟著動起來。有趣的是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習慣,我國的兒童喜歡頭部左右搖晃,澳大利亞的兒童喜歡上下晃動。對音樂的動作反應既是先天的也是可以培養的,囙此,小學階段要新增律動的教學,通過身體的動作表達對音樂的感受。
(三)個性和差异是兒童音樂接受心理的明顯特徵
我們在教兒童學習音樂的時候,往往會遇到這樣的現象,有的學生很快就能學會,有的學生卻很難教會,其實這是很正常的,因為差异是兒童音樂接受心理的明顯特徵。正如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一樣,每個兒童的認知、心理、能力都是不同的,囙此,要求學生的音樂接受能力都一樣也是不現實的。過去我們的音樂教學過分強調共性與統一是不符合兒童的音樂接受心理的。我們應該根據兒童的差异實施不同的教育。
個性也是兒童音樂接受心理的特徵之一,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的個性會越來越强,逐步形成自己的個性。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個性的形成同後天的培養有重要的關係。經常受健康音樂的薰陶,就會喜愛健康的音樂,形成良好的個性。雖然個性是多方面的,如性格、情感、意志、行為等,個性的形成也是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但不可否認,音樂教育在培養學生良好個性的過程中有很重要的作用。音樂是一種具有豐富情感的藝術,在培養兒童情感方面是其他藝術形式不可替代的,例如,獨奏(唱)或合奏(唱)對兒童的個性形成很有意義,獨奏(唱)使兒童自信,合奏(唱)使兒童學會與他人合作等。
二、兒童音樂接受的心理活動
兒童音樂接受的心理活動一般包括注意、感覺、感知、記憶、情感、想像、理解、意志等,在整個活動中都伴隨著音樂思維的活動。但同成人相比,有著很大的區別。
(一)音樂注意
據心理學研究證明,兒童的注意主要是無意注意佔優勢,有意注意正在發展,但有意注意的持續時間很短。5~7歲的兒童,有意注意的時間大約是10~15分鐘,7~10歲的兒童是20分鐘左右,10~12歲的兒童是25分鐘左右,12歲以後是30分鐘。兒童不可能長時間地注意一件事物,囙此在音樂教學中,必須運用多種手段,引起兒童的注意,才能使他們有效地學習,同時不斷地培養他們的有意注意。
(二)音樂感覺與知覺
音樂感覺是最基礎的一種音樂心理活動,是對音樂個別内容的反映,音樂知覺是對音樂整體形象的反映,需要一定的音樂知識和技能。囙此,兒童音樂接受主要是以音樂感覺為主,感受與體驗是兒童學習音樂的主要方法,過分地追求對音樂的知覺反應是不實際的。
(三)音樂記憶
音樂記憶是音樂學習中一種重要的心理活動,音樂是聽覺藝術,離開了音樂記憶也就失去了音樂。兒童的記憶力是很發達的,根據兒童的心理特點,應多採用形象的記憶方法,如通過音樂活動、表演,在興趣中進行音樂記憶。兒童記得快,但忘得也快,囙此,要注意經常保持複習,重複記憶才能鞏固。
(四)音樂情感
音樂是情感的藝術,音樂情感是兒童音樂接受的重要心理活動。兒童的情感正在發展時期,而且多是自然的流露,囙此要保護兒童的這種純真,不能用成人的情感標準去衡量他們,應讓他們接觸大量的音樂作品,豐富他們的情感世界。
(五)音樂想像
兒童的知識雖然還不豐富,但想像力是非常豐富的,因為想像力和知識並不是呈正比的,關鍵是養成想像的好習慣。許多科學家都是在很小的時候就有了偉大的發明,正如愛因斯坦所說:“想像力比知識更重要”。囙此。在音樂教學中,要保護兒童的音樂想像,使他們感到通過音樂開展想像是一件有趣的事。
(六)音樂理解
音樂理解是一種複雜的音樂心理活動,是綜合音樂知識和能力的體現。對音樂的理解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而是一個發展的過程。英國音樂家柯克在《音樂語言》一書中談到他對莫札特音樂的理解正說明了這個問題:(1)在青年時期悅耳的音樂;(2)青春期優美而典雅、不深刻的音樂;(3)成年時期優美而典雅的音樂,其中貫穿著深刻而扣人心弦的情感。囙此,不要强求兒童對音樂要有多深刻的理解,只要他們有初步的理解就可以了,隨著他們知識與能力的提高,對音樂的理解也會逐步深刻。
(七)意志
在兒童音樂接受的過程中,意志有著很重要的作用。意志不是獨立的,它同其他的心理活動有著密切的關係,一般來說,兒童缺乏頑強的意志,遇到困難就會喪失信心和勇氣。囙此,在音樂教學中要為學生設定一些任務、障礙,經過教師的輔導和學生自己的努力去獲得成功,培養他們克服困難的勇氣。
(八)音樂思維
在兒童音樂接受的心理過程中都伴隨著音樂思維的活動。兒童的音樂思維同他們的音樂實踐有密切的關係。音樂實踐越多,音樂思維越活躍。比如,在欣賞音樂的過程中,在感知音樂的同時就伴隨著音樂思維的活動。對音樂情緒的感受,或歡快或優美,對各種音樂要素的感受,隨音樂產生的對音樂的想像,以及對音樂的初步理解都是通過音樂思維的活動完成的。與成人的音樂思維相比,兒童的音樂思維更多地表現為音樂直覺思維,隨著音樂知識的增長與能力的提高,音樂思維的能力也會提高。
以上的種種音樂接受心理活動,不是單一的,而是互相滲透的,有時某個方面强些,有時某個方面弱些。由此看來,兒童的音樂接受過程是一個綜合性的心理活動過程,囙此,必須根據兒童的音樂接受心理特點進行音樂教育。
三、兒童音樂接受能力的發展
(一)音樂聽力的發展
音樂聽力是兒童音樂接受能力的基礎,在音樂才能的發展中,聽力是最重要的。有些兒童唱歌唱不准,許多人認為是唱的原因,是五音不全,其實這是聽覺的問題。生理學研究證明,12歲以前的兒童的音樂聽力都是可以培養的,12歲以後就困難了。囙此,兒童時期是培養音樂聽力的重要時期。舒特·戴森、加布國佐爾的研究伽。證明了試點(見下錶)。
年齡(歲)
音樂發展主要特徵
0~1
對聲音作出各種反應。
1~2
自發地、本能地“創作”並唱歌。
2~3
開始能把聽到的歌曲片段模仿唱出。
3~4
能感知旋律輪廓。此時如開始學習某種樂器的演奏,可以培養絕對音高感。
4~5
能識別音高、音區,能重複簡單的節奏。
5~6
能理解分辨響亮之聲與柔和之聲。能從一些簡單的旋律或節奏模仿中辨認出相同的部分。
6~7
在歌唱的音高方面已較為準確。明白有調性的音樂比不成音的堆砌好聽。
7~8
有鑒賞協和與不協和音的能力。
8~9
節奏、旋律的記憶改善了。逐步具有韻律感。能感知兩聲部旋律。
10~11
和聲觀念建立,對音樂的優美特徵已有一定的感知和判斷能力。
12~17
欣賞、認知和感情反應能力均逐年提高。
以上這些兒童音樂能力的發展都是建立在音樂聽力的基礎上,音樂聽力越强,音樂能力就越强。
兒童音樂聽覺能力是逐步發展起來的,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各種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能力;音樂內心聽覺能力。
1.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
音樂是由許多音樂要素組成的,如旋律、節奏、和聲、音色等。培養兒童對這些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是學習音樂的基礎。兒童最容易聽辨的是音的長短、快慢和强弱,逐步過渡到音高和音色的聽辨。兒童的音樂聽黨能力是需要慢慢培養的,不可操之過急,必須經過大量的音樂實踐才能實現。
2.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能力。
對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力,首先表現在對音樂的情緒把握和對音樂內涵的領悟,其中也滲透了音樂審美的發展。這種能力是在對音樂要素聽辨的基礎上形成的,對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越强,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力就越强。
第二是對音樂曲式結構的聽辨。曲式是構成音樂的一個重要因素,有了曲式的聽辨力,就如同找到了打開音樂大門的鑰匙,使聽起來好像雜亂無章的音響,頓時成了有層次、有條理、有章節的音樂了。
第三是音樂體裁的聽辨力。音樂體裁的種類很多,如進行曲、搖籃曲、小夜曲、舞曲、船歌、交響詩、交響音畫、交響曲等。每一種體裁都有它自身的特點,準確地聽群體裁特點,有助於對整體音樂形象的理解。
3.內心音樂聽覺能力。
內心音樂聽覺也可稱為內心聽覺想像,是指在音響結束後,通過聽覺想像仍能保留音樂的音響,或是在音響之前,通過識譜,把紙k的音符轉化為實際的音響。這是一種重要的音樂聽覺能力。可能大家都有這樣的聽覺經驗,當欣賞完一段音樂之後,那優美動聽的旋律,久久地在耳邊索繞,口中還能輕輕地哼唱。可是過不了多久,就記不住了,這就是內心音樂聽覺的作用。音樂是時間的藝術,稍縱即逝,只有靠內心聽覺的能力才能留住音樂,獲得音樂的體驗。
在兒童音樂聽力的發展過程中,要遵循兒童音樂接受的心理特點,不能使用純概念式的方法,要以音樂的音響為基礎,通過音樂活動培養兒童的音樂聽力。
(二)音樂審美力的發展
兒童的音樂審美能力是不斷發展的,是隨著音樂的感知與音樂思維的發展而發展的,同時又與音樂的環境和教育有著重要的關係。兒童的音樂審美力的發展一般要經過音樂審美感知、音樂審美想像、音樂審美情感和音樂審美理解四個階段,其中主要是音樂審美感知。
1.兒童的音樂審美基本上是處於音樂審美感知階段,從聲音的感性資料中直接獲得美的感受。例如,兒童只是憑直覺來判斷音樂美不美,他覺得好聽就是美,他覺得不好聽就是不美,沒有統一標準,也沒有明確的原因。教材中,我們認為是優秀的歌曲,但他們就是不喜歡,這裡除了音樂本身的問題之外,主要是因為兒童還沒有形成一定的審美意識,他們對音樂的感知還處於低級階段,還不能從理性的角度去認識音樂。所以,教師要不斷地提高兒童音樂的感知力,對音樂的感知越深,所獲得的美感才能越深。
一般來說,兒童最先感知的是音的長短和强弱,然後是快慢,對音色的分辨和音高概念的形成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培養。音樂的對比能力在音樂審美感知階段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小到一段歌曲中樂句之間的對比,一首樂曲中樂段之間的對比;大到交響曲中樂章之間的對比。音樂是離不開對比的。感受和體驗音樂的對比,就可以促進兒童審美力的發展。在兒童時期,音樂對比能力是逐步發展起來的,即使到了六年級,也只是獲得了初步的音樂對比能力,不能等同於成人。
2.音樂審美想像。由於兒童基本上處於形象思維和初步的抽象思維階段,囙此,兒童的音樂審美想像主要是音樂再造想像。通過音樂形象性的表現,與生活中的事情產生聯想。如聽到吸呐類比鳥的鳴叫,想像鳥的形象;聽到奔馬的節奏聯想到馬的形象等。對以表情性為主的音樂進行創造性的想像,就有一定的困難。囙此,兒童的音樂教育要以形象性的音樂為主,培養兒童再造想像的能力,適當地引導兒童進行創造性的想像。
3.音樂審美情感。兒童心理學證明兒童最容易獲得的是歡快的情感。囙此,他們喜歡動感的、歡快的音樂,而對較慢的,雖然是非常優美的音樂,也會無動於衷。究其原因,是因為音樂審美情感的形成離不開對音樂的深入感知,離不開音樂思維的活動,而這兩方面在兒童時期都不可能很深入。所以,在兒童時期,主要是培養兒童歡快、雄壯、優美的審美情感,通過音樂教育培養兒童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健康的審美情趣。
4.音樂審美理解。音樂審美理解是一種融感知、想像、情感為一體的複雜的心理活動。它是對音樂本質的領悟,與客體的綜合素質有密切的關係。雖然在兒童階段學生不可能對音樂有很深刻的理解,但可以積累音樂審美的經驗,為他們今後的音樂審美理解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音樂創造力的發展
兒童音樂接受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音樂創造力的發展。對音樂創造應有一個廣義的認識,音樂創造不是簡單的創造過程,而是創造性思維的發展過程。囙此,通過音樂教育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已經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
培養兒童的音樂創造力,首先是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的習慣。如敢於發表與他人不同的意見;善於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問題;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勇敢的探索精神;有自信心,敢於堅持自己的意見,等等。由於音樂呈現非具象性和情感性的特點,音樂教育十分有利於創造性思維的發展。
根據兒童音樂接受心理,兒童的音樂創造性思維主要以跳躍思維為主,跳躍思維和直線思維相結合。他們的創造完全憑自己的感覺,不會按照理性的軌跡,考慮應該怎麼樣,而只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這種跳躍性思維的能力正是創造力培養的條件,應該積極保護。但我們的傳統教育卻不是這樣。有關部門做了一個調查,其中問到:
(1)是否喜歡說出與眾不同的意見。(44%、37%、19%)
(2)是否敢於堅持自己的意見。(64%、18%、8%)
(3)是否想用多種方法來解題。(35%、28%、13%)
調查結果顯示,低、中、高年級兒童的創造性思維有差异,他們的創造性思維越到高年級反而越不活躍。實際上,不是我們的學生缺乏創造性,而是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反思我們過去的音樂教育,恰恰忽略了創造性思維的培養,用共性代替了個性,用專業訓練代替了創造性思維的培養,限制了兒童創造性思維能力的發展。
兒童有了創造性思維的習慣,再具備一定的音樂創造知識,就可以進行音樂創作了。兒童沒有框框的束服,他們的創作雖然是幼稚的,有時甚至是違反音樂規律的,但正是這種創作的萌芽為他們今後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兒童的創造力發展首先是模仿,在模仿過程中就包含了創造的因素。例如,按例句的格式創作歌詞或短的樂句;然後是即興創作,如隨口唱出一段旋律,按節奏創編旋律,旋律填空,旋律問答,“魚咬尾”等;最後進入音樂創作。以上這些音樂創造活動是為音樂創作打基礎,重在過程,培養兒童的創造性思維習慣,不必太注重結果。即使是進入真正的創作階段也不能過高地注重結果,兒童在創作過程中所獲得的各種能力的培養和活躍的思維比掌握知識結果要重要得多。
兒童的音樂創造力必須在音樂實踐中培養,欣賞、表演、創作是音樂實踐的主要內容,在音樂的實踐中就包含了創造的因素。特別是音樂表演,是對音樂的二度創作。在唱歌和演奏中,必定要融入個人對音樂的理解,這是培養兒童創造性思維最有效的途徑。(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