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爭吵、甚至打架是幼兒交往中常見的現象,只有不怕衝突,敢於面對衝突,正確地看待衝突並因人因事地正確處理好衝突,才能化弊為利,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健康成長。
一、幼兒衝突的原因
在幼儿園的日常生活與各類教學活動中,時常可以看到幼兒之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衝突,如在談話中因看法不同、語言不合而衝突,在活動中因碰撞、摩擦而衝突,有時也會出於競爭、嫉妒或維護榮譽而衝突,但大多數衝突發生在遊戲過程中,幼兒會為遊戲的角色、遊戲的資料衝突,還會為遊戲的玩法、遊戲的規則衝突。究其原因,幼兒之間衝突的新增與獨生子女群的形成及人們生活與居住管道的改變等密切相關。
首先,獨生子女由於失去了與兄弟姐妹的交往機會及互動經驗,缺乏必要的衝突、競爭經驗,且過多擁有老一輩所給予的溺愛、呵護,由此造成了許多幼兒唯我獨尊、自我中心、任性、霸道、自私、怯懦、不合群等個性。正如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所說的:“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因而也就沒有互相體貼照顧的經歷,沒有互愛互助、相互模仿、共同努力和共同分享的經歷,這不利於發展兒童的集體主義意識,而會導致兒童個人主義的蔓延。”
其次,現時城市住宅日益公寓化,人們進出都是關門閉戶,鄰里之間缺少相互往來的習慣,很多社區內,又十分缺乏適合幼兒玩耍的公共場所和設施,家長往往將幼兒關在家中獨自玩耍,使幼兒從小就失去了與同齡人交往的機會。囙此,幼兒普遍缺乏與同伴交往的經驗與技能。初進幼儿園,由於環境的變化和交往經驗的缺乏,很容易產生社交障礙與人際衝突。
二、幼兒衝突能促進幼兒社會化的行程
幼兒的人際衝突是伴隨著幼兒的社會化必然要經歷的事情,我們經常可以發現,許多幼兒一分鐘前還是“敵人”,一分鐘後又成了玩伴。這說明,幼兒間的衝突大多是可以在沒有成人干預的情况下自行解决的。在玩耍中,幼兒的最大追求就是玩得開心或獲得成功。為了滿足這種願望,幼兒可以馬上發生衝突,也可以馬上和好oJb理學家認為:幼兒衝突的產生緣自社會交往技能的缺乏,在解决衝突的過程中,幼兒加强了彼此間的瞭解,明確了對方的興趣、愛好、立場和觀點,逐步學會按照社會規範協調彼此之間的關係,學會如何說服別人,提高了他們解决社會問題、協調人際關係的能力,從而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同伴關係。
可見,衝突不僅不會損害幼兒的同伴關係,相反在衝突及其解决衝突過程中獲得的經驗能極大地促進幼兒社會交往技能的提高,加快幼兒的社會化行程。著名的心理學家皮亞傑認為兒童早期處於自我中心階段,即只能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衝突的產生與幼兒的自我中心化有關。在解决衝突的過程中,幼兒逐漸學會了觀點採擇,不僅從自己的角度和利益看問題,還要考慮同伴(對方)的需要。這為人際間的理解與合作奠定了基礎,顯示了其社會化的行程。
三、幼兒衝突可以提高幼兒語言的表達能力
一般地說,影響幼兒社會化的條件有社會環境系統、生物因素和心理工具等,其中,心理工具指幼兒的符號系統,主要是語言。語言可以幫助幼兒逐步發展對外部世界、對他人和對自己的認識,使幼兒社會性發展得以正常進行。
幼兒衝突為幼兒語言表達能力的發展提供了機會。“幼兒的衝突既表現在肢體語言的對抗上,但更多地表現在口頭語言的爭執上。而解决衝突的最有效管道不是依靠强力的攻擊行為,而是用語言協商。面臨衝突情境時,幼兒如何運用協商對話的管道盡可能說服對方,維護自己的合理要求,這對幼兒語言表達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幼兒在不斷衝突、爭執及解决衝突的過程中,進一步發展了他們合乎邏輯的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而隨著幼兒語言能力的提高,其社會交往能力與解决衝突的能力也得到了大大改善。
幼兒之間的衝突尤其是肢體衝突將會有所减少,幼兒可以比較準確地使用語言講出自己的感受和需要,並逐漸學會通過語言協商而不是使性子、發脾氣或其他粗暴行為來解决與同伴之間的爭端。此外,幼兒的道德行為和道德判斷也是在幼兒掌握一定的言語以後才逐步產生的。隨著語言和認知的進一步發展,幼兒的道德感開始形成,他們通過交往和模仿學習,逐漸掌握了一些行為規範和各類道德標準,並開始關心別人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標準並由此產生相應的滿意或不滿的情感,各種道德習慣也逐漸養成。
四、幼兒衝突的調適
雖然幼兒之間的衝突是難以避免的,而且其對幼兒社會化及語言表達能力的提高有著積極的正面作用,但是多數成人仍然片面地將衝突如攻擊、推搡、搶奪、爭吵、威脅等看作攻擊行為或消極行為而不予接受,認為衝突可能帶來消極破壞性結果,影響幼兒本身及周圍的人際環境;而且認為幼兒是“無能”的,成人需要積極和及時地干預幼兒的衝突。一旦發現幼兒之間有衝突的迹象,就急於介入和干預,在新老師中更是較為常見。其實,這種不看情况、不分場合的介入和干預未必是妥當的。上世紀90年代,美國學者對幼儿園自由玩耍的孩子(有教師在場)處理衝突的策略和同年齡的小群體(沒有家長在場)處理衝突的策略的對比研究發現,在沒有成年人在場的情况下,三到四歲的孩子協商、妥協、和解策略的應用頻率明顯高於有家長在場的情况。當有成年人在場時,孩子們通常會尋求大人的幫助來解决爭端,而不是以他們自己的管道獨立解决。成人經常懷疑孩子處理衝突問題的能力。這種錯誤估計的直接後果是,成人過早並不合時宜地介入。當然,這樣說,並不是說教師完全可以放任不管。那麼,作為教師對幼兒衝突該如何處置呢?
(一)選擇適當的干預時間
由於認識上的偏差,有的教師擔心幼兒間的“衝突”發生或陞級,在幼兒衝突尚未真正發生時,就進行呵斥,將“衝突”消滅在萌芽狀態;有的教師則在幼兒“衝突”早已結束、幼兒對“衝突”的情境逐漸淡忘的時候才進行干預;還有一些教師對幼兒的干預甚至貫穿在幼兒“衝突”的全過程之中。這樣的干預時間對教育幼兒顯然是不利的。
(二)採用合適的干預方法
衝突是幼兒心理發展的動力,對幼兒的干預要講究方法和策略。幼兒的思維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對幼兒來講,口頭的說教是抽象的,所以教師在對幼兒衝突進行干預時,應該避免空洞的說教、粗暴的呵斥,使具體的行為指導與衝突體驗結合起來,這樣,不僅可以使幼兒從思想上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的錯誤,也能够使幼兒在行動上知道該如何去做。
(三)區別情况,分別對待
首先要弄清幼兒衝突的程度,幼兒間有些小摩擦,小口角,一般的打打鬧鬧、推推搡搡,只要不太影響活動進行,不出現相互傷害的局面,教師還是不要急於介入和干預的好,以免剝奪孩子獲取寶貴社交經驗的機會。當幼兒間發生衝突時,教師應信任幼兒自己有能力處理好,先冷靜、客觀地加以觀察與瞭解,如不動聲色地觀察他們的言行,或從側面瞭解他們發生衝突的原因,試著讓幼兒自己去解决衝突,做到既關注幼兒的衝突,又儘量不進行干預,而是讓衝突自然地發展,自然地解决。如果幼兒自主解决了,成人可以不過問,有的則需事後問清他們是如何協商解决的,對他們做得對的予以肯定和表揚,同時積極誘導他們遵從交往的規則,掌握解决問題、處理問題的方法,因為幼兒年齡小,解决問題、處理問題的管道有一定的局限性,衝突雖然解决了,但幼兒的道德認識未必得到提高,所以需要成人適時加以點撥。
如果幼兒自己不能解决衝突而有可能導致矛盾激化時,教師應稍加干預,參與解决衝突。教師可以適當示範如何協商和謙讓。
其次,當幼兒之間衝突即將陞級或明顯有人會受到傷害時,教師應介入並制止衝突,努力使雙方平靜下來,讓他們說說各自的理由,再讓幼兒互換角色想一想——如果你是XX,你覺得這樣做對嗎?從中引導幼兒理解對方,懂得與同伴交往不能只顧及自己的利益和需要,更要體察他人對自己的態度和情感。或提出建議,讓幼兒把自己的行為同某一行為準則或其他小朋友的表現進行比較,讓幼兒自己判斷自己的言行是對還是錯,然後引導幼兒討論:該怎麼辦?有什麼更好的辦法?讓幼兒開動腦筋,尋找解决問題的最佳方法。最後使他們既達到互相諒解,又學習、掌握解决問題、處理問題的辦法。這一類調停干預雖然花費的時間較長,但它能積極地引導幼兒主動地解决問題,平息衝突,對幼兒的心理發展非常有利,而且還有很强的遷移效果。
(四)未雨綢繆,事先防範
儘管幼兒之間的衝突是難以完全避免的,但是,幼兒衝突,特別是比較嚴重的肢體衝突,畢竟還是不能太多。所以在平時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可以有意識地教給幼兒一些人際交往的技能技巧,如如何傾聽別人說話,如何向他人提出要求,如何表達自己的願望等等。此外,教師也可以有意識地設計一些教育活動,如類比現實中幼兒經常發生的一些衝突的情境,讓幼兒觀看並進行討論為什麼會產生衝突、如何解决衝突。甚至教師也可以巧妙利用現實中正在發生的某些衝突進行隨機教育,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總之,教師對幼兒衝突應有辯證的認識,並在可能的情况下,讓幼兒自行解决衝突,以便幼兒在解决衝突的過程中學會思考,學會交流,學會諒解,學會合作,學會等待,形成初步的道德認識,促進其社會化的順利進行。
著名兒童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曾說:“我敢相信,凡是兒童都是可教的,都可以教成為有成就的人,不過教的方法和尋常教育不同,應該要有特殊的研究。”爭吵、甚至打架是幼兒交往中常見的現象,只有不怕衝突,敢於面對衝突,正確地看待衝突並因人因事地正確處理好衝突,才能化弊為利,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健康成長。
作者:黃偉達王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