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8月30日,德國工程師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造出世界上第一臺“真正”的機車。他通常還被認為參與製造了世界第一臺成功的內燃機。在造出機車前一年,戴姆勒就主張優先發展這種兩輪裝置。
但是,由發動機驅動的兩輪車的創意最早並非來自於戴姆勒,也並不是戴姆勒第一個將這種裝置變成現實。曾參加過美國內戰的西爾維斯特-羅佩爾(Sylvester Roper)早在1867年就造出了“機車”原型。羅佩爾的支持者認為,他應該享受“機車之父”的殊榮。
但之所以將造出世界上第一輛“真正”機車的頭銜授予戴姆勒,是因為這輛車將汽油作為燃料。而羅佩爾在美國內戰後發明的機車原型採用小型兩缸發動機,由蒸氣驅動。戴姆勒製造的機車基本上採用木制自行車結構(脚踏板被拆除),由一臺奧托迴圈發動機驅動,可能還有一個噴霧器類型的化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