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看待幼兒體育活動中的“挑戰”

無獨有偶,去年在南方某都市舉辦的“幼儿園體育教學高峰論壇”上,一比特幼儿園專職從事體育教學工作的男教師組織了一個“從高處往下跳”的活動。作為一名長期從事幼儿園體育教學理論與實踐研究的工作者,我想,應該對當前幼儿園體育活動中常見的“挑戰極限”的做法作一些深入思考了。

正確看待幼兒體育活動中的“挑戰”

無獨有偶,去年在南方某都市舉辦的“幼儿園體育教學高峰論壇”上,一比特幼儿園專職從事體育教學工作的男教師組織了一個“從高處往下跳”的活動。活動中,教師要求16名大班男女幼兒爬上超過1.5米的高臺後往下跳。看到一個個登上高臺後面露怯色的孩子,在現場的教師一邊大聲呐喊為孩子加油,一邊鼓掌激勵孩子,而旁觀的我卻看得十分揪心。當我看到從高處跳下來的孩子一個個落地動作變形,失去平衡摔倒在體操墊上時,我真擔心他們會摔傷。難道只要幼兒能做到,就可以不斷增加運動的高度、强度和難度嗎?這樣做,會對幼兒的身心健康產生怎樣的影響呢?作為一名長期從事幼儿園體育教學理論與實踐研究的工作者,我想,應該對當前幼儿園體育活動中常見的“挑戰極限”的做法作一些深入思考了。

一、從過高處跳下不利於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3~6歲兒童骨骼正處於骨化過程中,幼兒從高處向下跳雙腳落地時,身體對地面產生的加速度衝擊力立刻會轉化成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沿著幼兒的雙腳依次衝擊小腿、大腿、骨盆、脊椎、內臟、頸椎,最終到達頭部。如果這種反作用力超過幼兒的承受能力,就會對幼兒健康成長造成不利的影響。

1.從過高處跳下會影響幼兒身體的正常發育

首先,從過高處跳下容易造成幼兒骨盆發育畸形。幼兒的骨盆正處於骨化過程中。我們知道,人的骨盆是由骶骨、尾骨和髖骨組成的,其中,個體的髖骨幼年期是由髂骨、坐骨和耻骨三塊骨借軟骨連接起來的,以後隨著年齡的增長,軟骨逐漸骨化,到25歲左右才愈合成一塊髖骨。囙此,幼兒在跳躍時如果身體受到强大的外力衝擊,組成髖骨的三塊骨就可能發生位移,如果經常受到强大外力的衝擊,幼兒的骨盆生長就可能受到嚴重影響。所以,要嚴格、科學地設定幼兒“從高處往下跳”的高度,以防對幼兒骨盆的生長發育造成不利影響。

其次,從過高處跳下易造成幼兒小腿骨彎曲。人的下肢支撐和承受著全身的體重,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體重超標的嬰幼兒多出現不同程度的小腿骨向外側彎曲的現象,久而久之,彎曲的小腿骨不能復位,雙腿就變成了彎曲程度不同的“o”形腿。當幼兒從過高處跳下時,下肢需承受的加速度重力同樣很大,柔軟的小腿骨必然向外側彎曲,倘若經常進行這樣的“挑戰性”運動,肯定會對幼兒下肢的生長發育造成不良影響。

2.從過高處跳下易給幼兒造成心理壓力

如果“從高處往下跳”的高度、强度嚴重超出幼兒的身體承受能力,就會使幼兒產生恐懼、拒絕等消極情緒。我們可以從幼兒的情緒表現來看幼兒對各種不同運動項目的承受能力,比如,當要求幼兒慢走時,幼兒通常情緒平穩,表情正常;當要求幼兒由慢走變為加速快走時,幼兒的表情大多會發生變化,多為面帶微笑,偶有笑聲。當要求幼兒慢跑時,幼兒的情緒大多平穩,多表現為面帶微笑;當要求幼兒加速快跑時,幼兒的情緒開始變化,大多會不時發出開心的笑聲。當要求幼兒在平地上連續跳躍時,幼兒的情緒會比較激動,並伴有長時間爽朗的笑聲。然而,當要求幼兒從高處往下跳時,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幼兒表現為注意力集中、表情緊張、動作謹慎,當終於安全跳下時,幼兒的臉上才會露出輕鬆愉快的表情。為什麼變速走、跑以及在平地上連續跳躍時幼兒會情緒平穩,輕鬆愉快,發出歡笑聲呢?這是因為變速走、跑和在平地上連續跳躍的運動强度適中,幼兒感受到的是一種適宜的本體感刺激。沒有强力可能導致的痛楚,沒有高難度要求可能帶來的壓力,幼兒自然就動作輕鬆、心情愉快。然而,當要求幼兒從過高處往下跳時,幼兒身體的各器官會因受到激烈震盪而產生隱痛,進而使幼兒產生一種超越生理極限的恐懼。如若我們不斷地要求幼兒進行這種高强度的運動,很可能會導致幼兒不斷積累消極情緒,從而對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3.從過高處跳下易給幼兒帶來意外傷害

有幼儿園教師認為:不斷增加難度的運動有助於培養幼兒的勇敢精神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這種說法似是而非。筆者認為,要判斷一項“極限運動”是否具有鍛煉價值,必須分析它給幼兒帶來的究竟是積極影響大還是消極影響大,如果是弊大於利,就說明這項“極限運動”是不適宜的。在幼儿園開展某些“極限運動”因為有教師的主動保護、有海綿墊之類的被動保護,即便是運動能力差的幼兒也有可能完成任務。這是好事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這很可能使幼兒產生一種虛高的勇氣和能力感。當沒有成人、沒有海綿墊之類安全地墊的保護時,他們會不會也“勇敢”“自信”地從窗臺、樓梯、圍牆等高處往下跳,從而發生意外事故?從這個意義上講,幼儿園的體育教學活動一定要與幼兒的實際發展水准和現實生活相聯系,盲目地提高運動難度,很容易導致幼兒對現實生活中的危險情境和自我保護能力作出錯誤判斷,從而發生意外事故。對此,我們决不能掉以輕心。

二、如何科學地開展“從高處往下跳”的體育教學活動

幼儿園體育絕不是“更高、更快、更强”的競技體育,各種基本動作教學的難度、强度必須適合各年齡段幼兒的身心發展水准,而且,教師要注意採取有效的教學策略。

1.合理地設定各年齡段幼兒“從高處往下跳”的高度

“雙腳站立由高30~35釐米處往下跳”是1981年教育部頒佈的《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中的明確規定。現時許多教師特別是男教師覺得這一標準對21世紀的幼兒來說已缺乏挑戰性。所以,我們常常會在幼儿園看到教師要求幼兒從塑膠高凳上往下跳,從兩張疊加的桌子上往下跳,等等,這種不考慮幼兒運動能力和身心承受能力的鍛煉是危險的,自然是不可取的。那麼,小、中、大班幼兒從高處往下跳的高度究竟應該是多少才合理、科學呢?對此,國內學前教育首長部門、科研人員並沒有給出明確的名額。根據多年來對幼兒體育活動的研究,我認為在有目的、有計劃、持之以恒地開展各項基本動作練習的基礎上,幼兒“從高處往下跳”的高度可以定為:小班30~35釐米,中班40~45釐米,大班50~55釐米。

2.將指導重點放在讓幼兒掌握從高處往下跳的動作技巧上

“從高處往下跳”的動作要領是:屈膝擺臂,抬頭平視,用力蹬踏,跳起下落,雙腳落地,雙腿屈蹲,兩臂前伸,保持平衡,起身站立。此動作過程環節多,較為複雜,不經過反復練習、體驗和矯正,很難掌握、鞏固。在對幼兒進行“從高處往下跳”的動作教學過程中,我們發現,一旦高度偏高時,幼兒就會產生畏懼心理,落地動作也會變形。如果幼兒處在這樣一種身心狀態下我們還一味地要求幼兒繼續進行所謂的“挑戰自我”的運動,是難有什麼好的教育效果和鍛煉價值的。囙此,教師不能只是一味地要求幼兒挑戰新的高度,而不管幼兒的動作姿勢是否正確,要領是否掌握。只有幼兒熟練地掌握了動作要領並已形成了穩定的動作技能,才能真正達到鍛煉身心、強健體魄的目的。

3.“從高處往下跳”動作教學的調控策略

幼兒正確、熟練地掌握“從高處往下跳”的動作要領和技能,需要身體平衡能力、動作協調能力、動作靈活性等的配合,一個班級30多名幼兒的學習能力、身體素質和心理承受能力存在著差异,囙此,在引導幼兒學習從高處往下跳的動作時,教師要把重點放在指導幼兒掌握“落地屈膝、身體平穩”方面,並根據幼兒的運動能力和身心發展水准進行分層指導。

首先,合理設定高、中、低三種難度。可取班級中身高最高的三名幼兒下肢長度的平均數為練習“從高處往下跳”動作的最高高度,再取班級中身高最矮的三名幼兒下肢長度的平均數為練習的最低高度,最後將最高數與最低數相加除2得出練習的中等高度。其次,根據幼兒能力的變化有效調控鍛煉難度。開始練習時,教師可要求每個幼兒都從最低高度跳下,凡連續三次都能輕鬆、正確跳下的幼兒,方可進入中等高度進行練習;在中等高度能連續三次輕鬆、正確跳下的幼兒,方可進入最高高度進行練習。當幼兒從最高高度、中等高度跳下時,如果連續兩次動作都變形或摔倒,則要求其退後一檔高度重新練習,以降低難度、舒緩壓力,促使其進一步掌握正確的動作技能。依此方法調控全體幼兒在三種高度之間的迴圈鍛煉,方可有效達到提高幼兒身體素質的運動目的。

資料標籤: 幼儿園 幼兒心理 骨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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