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的小信躺在床上哭,媽媽抱起小信,將沖好的牛奶放入孩子口中,小信立刻停止哭鬧,大口的吸吮起來……
我們把小信的這種行為稱之為邏輯思維的肢體外在表現形式;
5歲的小信在外面和小夥伴玩。一段時間後跑回家,滿頭是汗,推開門對媽媽說:“媽媽,我餓了,有什麼吃的嗎?”……
我們把這種行稱之為邏輯思維的語言外在表現形式;
7歲的小信下午放學回家,立刻打開冰柜取出果汁倒了一杯,一邊喝一邊對媽媽說:“媽媽,我餓了,先喝杯果汁,還有吃的嗎?”……
我們把這種行為稱之為邏輯思維的綜合(肢體+語言)表現形式,這是人類社會應用更為廣泛的外在行為表現形式。
載體培育認為
關鍵問題:邏輯思維兩種基本外在表現管道
邏輯思維的兩種基本外在表現管道:邏輯思維的語言外在表現管道和邏輯思維的肢體外在表現管道。
這兩種邏輯思維基本外在表現管道在構成人類社會活動的同時,又構成了人類社會的生動性,也就是一個結果行為一定有一個與之相對應的原因行為,而這個原因行為又是另一個原因行為的結果行為。它們之間的關係是往而不止,循而不休的。
我們將通過以下一個案例進行分析:
8歲凱文在一次數學考試時抄襲。
考試時抄襲是“結果行為”
凱文不願意得很低的分是“原因行為”又是“結果行為”;
得很低的分使凱文的“自尊心”和“自强心”無法忍受或者害怕父母傷心/責駡是原因行為。
人類邏輯思維的肢體外在表現管道是與生俱來的。這種肢體外在表現管道最初可能表現為各種為了生存需要而呈現的本能的條件反射,例如:“抓握”、“吸吮”、“哭”等等,而隨著一天天的長大,資訊的積累量因勤奮的採集而不斷增加後,孩子們開始嘗試著用更為具體的、細緻的肢體行為來進行表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