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又叫“對仗”,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作文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對偶”≠“對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想瞭解更多的寫作技巧請繼續關注我們老資料網的作文欄目。
人教版八年級語文上册《教師教學用書》裏的《杜甫詩三首》“練習說明”之“三”這樣說道:“古詩中多用對偶句”。“對偶”又叫“對仗”,俗稱“對對子”。
將“對偶”與“對仗”等同起來的說法是欠考慮和不妥當的。
先看看《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的解釋。
對偶:修辭管道。用對稱的字句加强語言的效果。
對仗:(律詩,駢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的對偶語句。
詞典的解釋儘管有輾轉解說之嫌,但畢竟還是講出了它們之間的些微區別。
古詩中是多用對偶句,但古文中的對偶句為數也不少。如果依照《用書》的說法,既然“對偶”又叫“對仗”,那麼是不是可以說古詩文中的對仗句也比比皆是呢?恐怕就不能這樣說了。
因為古文中幾乎是找不到對仗句的,古詩中也只限於格律詩詞中才可以找到對仗句。
對偶與對仗它們不是一個概念下的兩個稱謂。也許是因為二者太相像而不同之處又太少才極易於混為一談吧。
正如《用書》所說,對偶是把兩個結構相同,字數相等,意義相關的短語或句子排列在一起的修辭手法。它大體上散見於各種文體中,如“浮光躍金,靜影沉璧”“野芳發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陰”“欲渡黃河冰塞川,將登太行雪滿山”“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等等。然而對仗則不然,它只僅見於格律詩詞中,是格律詩詞創作中所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是格律詩詞獨具的一種特殊創作技法。這種技法後來又相繼為詞曲創作和對聯撰寫所採用。
對仗除了具備對偶所具有的特徵之外,它還要求聯句的上下兩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是詞性一致,平仄相對,且上下兩句同一位置上不得使用同一詞語。如“大漠孤烟直,長河落日圓”“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等。
對仗的要求是極為嚴苛的。只有符合上述原則的格律詩詞聯句才叫對仗,否則就不是對仗或對仗不工整,這在格律詩詞創作中是絕對不允許的,因而遂成為創作和欣賞格律詩詞的重要標準之一。
對仗是非格律詩詞莫屬的專用術語專有名詞,儘管格律詩詞中的對仗同時也符合修辭中的對偶的標準和要求。
我們只能這樣說,是“對仗句”也就必然是“對偶句”,但是“對偶句”就不能說是“對仗句”。特別是詩句及詞句在講究煉字煉句煉意的錘煉語言的藝術標準上,二者是不可相提並論的。(來源:人教網作者:葉乃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