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資格證終身有效!小語種人才可特聘為導遊
國家旅遊局近日發佈《關於深化導遊體制改革加强導遊隊伍建設的意見》。《意見》指出,取消導遊資格證三年有效的規定,明確導遊資格證終身有效,規範導遊證使用年限,建設全國導遊公共服務平臺,啟用電子導遊證書取代原有IC卡導遊證;選擇區域試點,開展導遊自由執業改革,使導遊職業通路由單一旅行社委派轉型為旅行社、互聯網平臺以及其他旅行服務機構等多元選擇。
《意見》提出工作目標:推動導遊管理從行政化、非流動、封閉式向法治化、市場化轉變,構建“進出、監管、保障、獎懲”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破除一切阻礙導遊參與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障礙,推動導遊執業更加便利、多元和規範,建設一支誠實守信、樂於奉獻、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導遊隊伍,營造遊客、導遊、市場共贏局面,使導遊成為旅遊市場秩序的堅定維護者,成為旅遊業創新、創業的活躍領域,成為人民群眾遊得放心、舒心、開心的重要環節。
《意見》提出重點任務:改革導遊准入制度。實施全國統一的導遊資格考試,不斷改革完善考試內容與考試管道,形成科學規範、公開透明、便利高效的考試制度。提高考試工作資訊化水準,增强考試便利性。新增考點分佈,降低考試收費標準,減輕考生負擔。統一規範考試標準,優化考試流程,加强考試督察檢查,提高服務質量。試點開展特聘導遊認定工作,製定管理辦法,明確認定條件、認定程式、執業範圍及獎懲機制等,以吸納社會專門人才、小語種人才進入導遊隊伍,優化導遊隊伍結構。
開展導遊自由執業改革。擬選擇導遊管理基礎好、市場秩序好、市場需求大的區域作為試點,開展導遊自由執業改革,使導遊執業通路由單一旅行社委派轉型為旅行社、互聯網平臺以及其它旅行服務機構等多元選擇。製定實施導遊自由執業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建設完善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健全導遊自由執業保險保障體系,建立導遊自由執業糾紛綜合處理機制;鼓勵指導旅遊企業參與試點工作,建立導遊自由執業網絡預約平臺。
取消導遊异地執業壁壘。清除各地違法設定的導遊异地執業障礙,打破導遊异地執業的地區壁壘,真正把導遊選聘管理許可權放歸市場,通過市場調節和企業自主選擇,使導遊資源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的合理分配,促進導遊流動更加開放化、導遊資源配置更加市場化。
《意見》還提出,利用資訊技術提升對導遊執業全過程、動態化的監管水准;建立導遊社會化評估與監督體系;健全旅遊糾紛綜合處理機制,運用法治管道化解旅遊糾紛衝突;實現由點到面、由事前到事中事後、由靜態向動態的監管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