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一、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准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准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二、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准在道上扒車、追車、强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准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三、橫穿馬路注意事項: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新增,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天橋和過街道地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回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四、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汽車、電車等機動車,是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保證乘坐安全,應注意以下各點: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刹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小轎車、微型客車時,在前排乘坐時應系好安全帶。
(6)儘量避免乘坐卡車、耕耘機;必須乘坐時,千萬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裏或坐在車廂板上。
(7)不要在機動車道上招呼計程車。
五、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新增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