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與國之間,猶如人與人之間,也很注重慶賀和弔唁之禮,以增進和鞏固雙方的友好關係。
各建交國之間日常禮賓往來,主要體現在慶賀、弔唁、慰問等具體事務方面。而慶賀主要是指國慶日以及其他公共節日(如元旦、耶誕節)、民族節日(如春節),其次還有建軍節、建交日、友好條約簽訂日等,另外還有國家元首當選、就職、生辰和其他全國性喜慶日子。主要慶賀管道是發賀電、賀函、賀卡、送花籃,派外交代表出席對方舉辦的慶祝活動。弔唁、慰問事宜主要是對對方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其他重要人物逝世、發生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傷亡事故,向對方發電弔唁、慰問以及對災區進行援助。
祝賀別國
某建交國國慶日到來前夕,我外交部就著手起草以本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長名義,向對方相應領導人發出的賀電,經領導簽批後,即可直接向對方發出,或者是通過雙方使館轉交。對方接到賀電後,一般都要予以報導。賀電內容措辭講究,多屬禮節性祝賀,又比較恰當地體現兩國關係的現狀。建交國之間,互不祝賀對方國慶的情况比較少見。
就我國而言,已與173個國家建交,每逢某國國慶,原則上我國均需發賀電祝賀。賀電一般是正日子的前一天發出。如果已經形成互發賀電的習慣,偶爾忘記或漏發某一國國慶賀電,容易引起對方誤會,造成外交事件,囙此首長工作人員需要兢兢業業,不能馬虎。
接受祝賀
每年10月1日我國國慶前夕,各國領導人向我國領導人發來的國慶賀電,都會彙集到外交部各首長地區司,經翻譯後再由禮賓司統一抄送新華社編發。國慶日當天一定得把重要國家的賀電廣播、見報。過去,我們曾發表賀電全文或摘要,現在一般是只發消息,不發賀電內容。
從禮節上講,收電人還得對來電人複電感謝。這項工作也是禮賓司負責的。有時是單獨一個一個複電,而現在多採取登報集中表示感謝。
慶祝活動
某建交國國慶來臨之前,我駐外機構,一般會按照對等原則,應邀參加該國國慶活動。國慶活動一般是指該國在其首都舉行的大型慶祝集會、遊行、軍事檢閱、焰火文藝晚會、盛大遊園、該國領導人及其駐外使節舉行的宴會、招待會等。
我國自1980年起,實行國慶活動平年與逢五、逢十不同慶祝辦法。平年一般只舉行國慶招待會,而逢五、逢十稱為大慶,一般舉行羣衆集會、軍事檢閱、焰火晚會。而我駐外使領館則不論平年、大慶年,一般都會舉行招待會。各建交國的使節一般都會被邀請參加,某些特別友好的國家使節甚至攜帶花籃前來參加招待會。
弔唁慰問
建交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以及其他重要人物逝世,舉行全國性的哀悼活動,我國會根據不同情况,作出適當安排,如1994年朝鮮金日成主席逝世,我黨總書記、國家主席親往朝鮮駐華使館弔唁,北京和全國其他省市為金主席逝世降半旗致哀。
外國領導人逝世,有的接受外國代表團參加葬禮。這種代表團除參加葬禮和可能舉行的會談之外,一般不安排其他項目。
大使館在接到治喪國的照會後,一般會降半旗,前往弔唁。至於是否送花圈以及以何人名義送,則視兩國關係及當地習慣而定。
聯合國對會員國元首、政府首腦逝世,有一套固定的禮賓做法:將聯合國旗下半旗一天,並在這一天不昇掛所有會員國國旗;安理會和其他專門委員會開會時,由執行主席宣佈默哀,以表示哀悼。
慰問分兩種情况:一、對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患病、負傷慰問,一般是通過函電或派專使親往探視。二、對重大自然灾害、傷亡事故慰問,除向其領導人發慰問電外,還可視灾情嚴重程度,向受灾國進行財政、物資、人力、科技等方面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