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完成了留學的學業之後,如果想直接申請移民,有沒有優勢呢?下麵和老資料網看一看2021加拿大留學移民申請要求及打分錶。
聯邦科技工作者有三重含義組成。一是科技工作者;二是可能依靠自己能力在加拿大經濟上自立,並以此作為成為永久居民的基礎。三是成為永久居民後擬住在魁北克省之外的任何一個省。
就像澳大利亞技術移民四大基本條件一樣,一個外國人,要技術移民加拿大,需滿足一項基本條件。滿足了這一基本條件,才可以進入打分,否則申請可不予以繼續考慮而遭拒絕。這和澳大利亞不滿足四大基本條件無法進行打分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相比之下,加拿大的基本條件要容易實現的多。這一基本條件有一項要求、兩項補充組成。一項要求是:在遞交永久居民申請前的十年內,曾連續全時工作一年,或連續非全時工作但工作量等同於一年的連續全時工作,前提是所從事的一種或多於一種的職業是全國職業分類矩陣中特定的幾類職業,但必須不是限制性職業。現時沒有限制性職業。
兩項補充為:
(一)在上述工作期間,所從事職業的工作須與全國職業分類中對該職業描述的導語一致;
(二)在上述工作期間,所從事職業的工作職責與全國職業分類對該職業的工作職責的描述大多數一致,並從事所有該職業不可或缺的工作職責。滿足了這一基本條件,一個外國人就被認為是科技工作者。與澳大利亞必須先進行科技職業評估不同,加拿大沒有職業評估要求。
一個外國人成為了科技工作者,就可以依照選擇條件進入打分程式。可供打分的項目共有下列六項,分別為:教育程度、加拿大官方語言水准、工作經驗、年齡、事先安排的雇用、適應性。除非能獲得事先安排的雇傭分,申請人還需要具有法律固定的足够的資金,並且這一資金能帶往加拿大去。
下麵講一下如何打分。
一、教育程度(最高可打25分)1、高中畢業:5分;
2、高中畢業後非大學的一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2年:12分;
3、高中畢業後非大學的一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3年,或者大學本科一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3年:15分;
4、高中畢業後非大學的兩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4年,或者大學本科兩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4年:20分;
5、高中畢業後非大學的三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5年,或者大學本科三年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5年:22分;
6、大學碩士或博士學歷,使總共全時在學時間不低於17年:25分。
加分原則是單項加分,不能重疊。滿足多項,以最高分項計分。
如有等同學歷,但不滿足全時在學時間的年數,計分不變。
澳大利亞則有提名職業概念,按職業分為40分、50分、60分。40分以大專學歷為主,50分以學士學位為主,60分則或者為專業人士或者為技術工人。並且,通過比較得出,加拿大沒有澳大利亞特有的緊缺職業概念,當然也沒有因為是緊缺職業而多獲加分。
二、英語和法語水准
加拿大官方語言為英語或法語。申請人如選擇英語為第一官方語言,法語則為第二官方語言。反之英語則為第二官方語言。申請人通常需提供英語或法語指定考試成績,不然需提供書面陳述來說明其英語或法語水准。最高可獲打24分。依照《加拿大語言等級2000》來劃分英語水準和《加拿大法語言標准2002》來劃分法語水准。具體打分規則如下。
1、第一官方語言聽說讀寫任一項達到八級水准或以上的,獲4分;第二官方語言聽說讀寫任一項達到八級水准或以上的,獲2分;
2、第一官方語言聽說讀寫任一項達到六級水准或七級水准的,獲2分;第二官方語言聽說讀寫任一項達到六級水准或七級水准的,獲2分;
3、任一項官方語言聽說讀寫任一項達到四級水准或五級水准的,獲1分,最高一項語言水准或2分。4、任一項官方語言聽說讀寫任一項達到三級水准或以下的,獲0分。
以雅思成績為例,聽說讀寫某單項達7.0,則該單項達到8級;聽說讀寫某單項達5.0至6.9,則該單項達到6級或7級;聽說讀寫某單項達4.0至4.9,則該單項達到4級或5級;聽說讀寫某單項達4.0或4.0以下的,則該單項為3級或3級以下。
相比之下,澳大利亞的語言水准就分四個六、四個五,其中四個五十四大基本條件之一。沒有第二官方語言,要簡單很多。
另外,澳大利亞移民法不對雅思的類別作區分,而加拿大移民法只接受通用(Genera)G類雅思作為英語水準的一種結論性證據。
三、工作經驗(最高可打21分)
澳大利亞對工作經驗的限制很多,比如提名職業為60分的,必須18個月中有12個的雇用經驗,此為基本條件。如想獲得因雇用3年而獲得工作經驗分,則此3年必須是在遞交申請前4年中積累的。相比之下,加拿大的經驗分,只要是過去十年內積累的就可以。前提當然還必須是所從事的職業(可以多於一個)全國職業分類矩陣中特定的幾類職業,又必須不是限制性職業。可幸的是,現時沒有限制性職業。具體打分要求為,全時工作一年15分;全時工作兩年17分;全時工作三年19分,全時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的,21分。上述的兩項補充繼續適用。澳大利亞的雇用要求只為一周至少20小時,加拿大則要求一周工作至少37.5小時才算全時工作經驗。
四、年齡
如果說加拿大的科技工作者移民和澳大利亞普通技術移民有差別的話,最大的差別莫過於對年齡的打分了。加拿大的年齡打分為:21歲至49歲,10分;20歲或50歲,8分;19歲或51歲,6分;18歲或52歲,4分;17歲或53歲;2分;17歲以下(不含17歲)或54歲及54歲以上,0分。而澳大利亞滿了45歲就不滿足四大基本條件之一從而無法移民。40歲至44歲為15分,之下每降5歲多5分,最高為29歲或29歲以下,為滿分30分。
五、事先安排的雇用(10分)
事先安排的雇用分為四種不同情况,滿足任一情况即可獲得10分,前提還是所從事的職業(可以多於一個)全國職業分類矩陣中特定的幾類職業,並且能够從事被雇職業、有可能接受和從事該被雇用的職業,但卻沒有不是限制性職業的要求。這四種情况分別介紹如下。
1、人在加拿大並持有工作准證並且
a)移民官認為此人從事該職業對加拿大的勞工市場可能形成正面或中性的效應;b)此人現正從事著該職業的工作;
c)工作准證在遞申請時及對申請作决定時都有效;以及
d)雇主對此人提供了一個針對此人不久就要獲得永久居民為前提的不確定工作要約。
2、人在加拿大並持有因如下理由之一而獲得的工作准證:
a)加拿大和另一國或多國的國際性協定,但不包含季節性農業勞工方面的協定;或b)此人所從事的工作對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會創造或維持不可忽略的社會、文化或經濟利益或機會;或
c)被移民部長指定的因工作與研究、教育或培訓專案有關的外國人可以從事的工作。
前提是此人現正從事著該職業的工作和雇主對此人提供了一個針對此人不久就要獲得永久居民為前提的不確定工作要約。
3、此人在獲得永久居民前並無意向在加拿大工作並不持有工作准證,並且
a)雇主對此人提供了一個針對此人不久就要獲得永久居民為前提的不確定工作要約;
b)在該雇主的要求下,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出具意見,認為:
i.雇用要約是真實的;
ii.雇用不是非全時雇用也不是季節性雇用;以及iii.薪水標準與加拿大通行的標準一致。同時移民官基於該意見同意該雇用要約。
4、此人持有工作准證,同時
a)上述五1a)至五1d)以及五2都不適用;但b)五3a)和五3b)適用。
而在澳大利亞,只有提名職業在緊缺科技職業(如上所說,這是加拿大沒有的概念)清單上,有工作要約才能多加五分,而且還必須是雇用十人以上的公司或個人提供的要約。工作簽證持有者與普通技術移民的關係不直接。
六、適應性(最高可打10分)共有下列五項可獲加分。
1、配偶或普通法伴侶的教育程度
一同申請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同居關係)的教育程度。計算方法為如此:人為科技工作者,教育程度可獲25分的(如上述定義,下同),獲5分;20或22分的,獲4分;12或15分的,獲3分。澳大利亞則配偶需滿足四大基本條件方可獲得5分。
2、先前在加拿大的學習
申請人或一同申請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在17歲之後持有學習准證在加拿大的用於高中畢業後學習的學校內進行了兩年全時學習無論是否學完某一課程,申請人可囙此獲得5分。相比之下,澳大利亞更注重在澳的學習。在澳大利亞全時學習兩年並獲得學位或文憑,可以豁免工作經驗。
3、先前在加拿大的工作經驗
持有工作准證在加拿大有一年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可囙此獲得5分。澳大利亞則沒有這樣慷慨。只在獎勵分的四項的一項中有相關的加分,即48月中在澳工作6個月,並且還必須是科技職業清單上的職業,可在不滿足其他三項中的任一項的情况下獲得5分。
4、在加拿大的家庭關係
申請人可在兩種情况下滿足任一情况因家庭關係而獲加5分,並最多加5分。
一是申請人或一同申請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通過血緣、婚姻、普通法伴侶關係、領養關係有在
加拿大居住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並申請人或一同申請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的:
父親或母親;
父親或母親的父親或母親,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孩子;
孩子的孩子,即孫子、孫女、外孫子、外孫女;父親或母親的孩子,即兄、弟、姐、妹;
父親或母親的父親或母親的孩子,不包含父親或母親,即叔、姑、舅、姨;或父親或母親的孩子的孩子,即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
二是不和申請人的一同申請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
(一)加拿大只將家庭關係作為一個微不足道的加分因素,而澳大利亞則將有親戚擔保的劃為另類,並設有低得多的通過分或不設通過分,前者如138和881簽證,後者如139和882簽證等。
(二)加拿大的家庭關係概念寬泛,而澳大利亞的則將不同的親戚關係就不同的簽證做出區分,比如138簽證的擔保人限制在父母、孩子、兄弟姐妹和叔姑舅姨,而139簽證的擔保人則擴充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和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而孫子、孫女、外孫子、外孫女似乎從來沒被考慮過做擔保人的資格。
(三)在澳普通技術移民體系中,已經是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反而不是親戚,從而不能擔保也不能加分,加拿大卻將配偶與其他親戚等同考慮。
(四)澳大利亞的簽證體系雖然嚴謹,但正如澳聯邦法院大法官Moore指出的那樣,過於複雜。比之於加拿大,有些複雜到了沒必要的程度。
5、具有事先安排的雇用(可加5分)。
以上為加拿大技術移民的導引,並就澳大利亞的同類項作了簡單的比較。現時的通過分為67分。建議凡自己打分等同或超過這一分的讀者就可以認真考慮移民加拿大,前提是所從事的工作在下列的職業清單上。只是切記,澳大利亞正常的海外申請受理時間為一年,因調查等可能延擱一些時間,但超過一年半的很少很少。而加拿大的海外申請,在北京,45個月算快的,超過53個月的也有;在香港,則為38個月至59個月正常;在新加坡,則33至46個月為正常;臺北相對短很多,正常為14至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