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是美國移民在生活中的保障,很多人都想要申請美國的綠卡,那麼辦理美國綠卡有什麼條件呢?老資料網來為大家做一個詳細的介紹,快來看看吧!
一、美國綠卡申請條件
1.有獲得過獎項;
2.接受過媒體專訪報導;
3.有原創性事務;
4.發表過學術文章;
5.擔任過審稿或賽事评审;
6.在專業機构中擔任重要職務;
7.是專業協會會員;
8.舉辦過個人作品展;
9.有高票房、商業價值作品;
10.同行業內屬於高收入。
這些人只要滿足下列十項條件中的其中三項,就可以申請。
二、美國綠卡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合法入境並保持合法身份
一般來說,在美國境內提出綠卡申請,申請人必須以合法簽證入境,並在居住期間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影響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的情况通常為逾期居留與非法工作。
F-1的學生如果未能堅持全時上課,即被視為喪失學生身份。但應該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逾期居留超過180天,離開美國境內後三年之內不得重新入境;逾期居留超過一年,則十年不准入境。另外,如果符合所謂245I法律條款保護,即便非法入境,逾期居留以及非法工作,依然可以在美國境內提出綠卡申請。
2.申請人必須人在美國
申請人必須人在美國才能提出綠卡申請。雖然在申請時不必提出人在美國境內的證據,但應保存有關證據,如I-94錶、護照與簽證的影本以備移民局查證。
由於人在美國境內才能提出綠卡的申請,所以兩地分居的夫婦一般無法同時提出申請。比如說,丈夫在美國工作,通過職業移民提出綠卡申請,而此時妻子仍在美國之外居住,妻子就無法與丈夫同時提出申請。在這種情況下,丈夫應在獲得綠卡之後,馬上提出所謂I-824申請,亦即請準予其綠卡的美國移民局有關部門通知美國海外領事館,准其妻子以綠卡身份與丈夫團聚。
三、拿美國綠卡還有哪些好處
1.孩子出生後即為美國公民
持有綠卡後孩子若再美國出生將被視為美國公民,獲得美國護照,這樣孩子不論年齡多大的可自由出入美國不受限制,18歲公民宣誓後可從法律上享受美國公民的一切權利,21歲可為配偶,子女,父母等辦理移民。
2.享受完善福利
終身俸:綠卡持有人在退休後可終生領取政府發放的終身俸(需累積十年交稅記錄).
失業救濟:如果申請人在轉綠卡後沒找到工作,政府會免費幫助找工作。若後期失業,可申報領取政府救濟金(之前交稅不少於六個月)
購房補貼:綠卡持有人在退休後可申請購買低收入老年人公寓住房(以大約35%左右的市場價購買)
3.就業優勢
持有美國綠卡在美國工作不受限制,要知到美國很多工作是不對外國人開放的,所以很多在美留學生找工作很受限制,但持有綠卡就不一樣。且能得到專門的機构幫助找工作(申請者需去專門機构登記技能,專長和興趣)。
4.創業優惠
外籍人想在美國創業,開辦公司會受到很多限制,但持有綠卡後創業能享受很多優惠政策,如貸款,稅收,經營項目等等,能帶來極大便利和支持。
5.出行便利
持有美國綠卡基本上不用擔心被全球大多數國家拒簽,基本可以實現全球通,所以申請者能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能更好的規劃自己的生活和事業。
6.直系親屬優勢
持有綠卡與外籍人士結婚後可為配偶及配偶的21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辦理綠卡申請。
四、移民美國後持有綠卡要在美國住多久:
1、如果你離開美國1年或1年以上,並且沒有申請回美證,那移民官會判定你失去永久居留身份。這種結論只允許一種例外,那就是:你不能回來美國是因為天灾、人禍、疾病等你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導致。如果屬於這種非常特殊的情况,你可以到美國領事館申請居民返回簽證,領事官如果認定你沒有放棄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會發給你居民返回簽證,憑該簽證登入美國後就可重拾永久居民身份。舉證責任在你。
2、如果離開美國連續超過180天,但不到1年,你將被推設為已經放弃了永久居留權,但是你可以舉證反駁。舉證責任在你。
3、如果離開美國境內連續不超過180天,你被設定為沒有放棄永久居留權,除非美國移民局能够清晰的證明你已經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國的意圖。舉證責任在移民局。
4、如果一個人在外國擔任公職,像馬英九在臺灣出任總統,那恐怕不用看旅行記錄,移民局都可以判定為你已經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國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