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代隨便殺人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攷。
在古代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都沒有任何權力殺人,大家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頒佈的法律,膽敢擅自殺人者,都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尤其是在中央政府權力巨大,也就是皇帝強勢且牢牢控制政權,中央政府就可以很好的把行政、司法權力全部收歸政府。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一個位高權重的人,殺害一個最底層的老百姓,從理論上也是死罪。所以在皇權巨大的時代,一個宰相家死了一個奴婢,如果有人說是宰相逼死的,宰相都要承受無法想像的壓力。
比如,在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武則天等等這種乾綱獨斷的皇帝管理朝政時期,即便是權傾朝野的大將軍、丞相、甚至皇親國戚,在日常中也不得不小心謹慎,生怕因為自己的過錯而造來罪責。而且,在他們管理朝政時期,各種殺人如草芥的酷史層出不窮,他們眼中只有皇帝,什麼豪門貴族和王公大臣,只要你敢不服,他們上去就敢依法處理你,甚至還敢依法滅你家族。
你在別人面前,高呼我上面有人,也許有用,面對那種傳說中的酷吏,你敢跟他們喊這種口號,只會讓他們的行為更瘋狂。在這種背景下,什麼外戚、皇族、功臣。什麼功二代、貴二代,都只能看著皇帝的臉色過日子,又有誰敢去觸碰只有皇帝才有的殺人的權力,這豈不是自己找死。當然,我這樣說,並不是讚美皇權高度集中的時代。因為在一個皇族、外戚、有權利子弟,都毫無安全感的時代裏,普通老百姓更哪來的安全感呢?
皇帝視這些人都如草芥,是普通老百姓,恐怕就不用說了;酷史對待這些人,都敢動則意氣用事,對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說。只不過,作為一個皇帝,他為了讓自己的江山,可以一世、二世、三世、萬世的永遠存在下去,必然不會允許擅自殺人這種行為存在,並且會盡可能的維持基本的法律。
因為這種行為不能被遏制,底層百姓會肯定會大亂的。所以,皇權集中,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底層百姓還是利大於弊,至少可以保證最基本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然而,當中央政府權威衰弱時,社會的各種行政司法權力,就會被一些豪門大族或者有權利或者各地區的地頭蛇把持著。在這種背景下,大小的貴族擊殺一個奴僕,就像是跟人無緣無故擊殺一頭牛馬是一樣,人們只能感覺他殘忍,還不能說他有罪。所以富豪鬥富的時候,美女不能讓客人把酒全部的喝下,因為都會被主人殺掉。
最典型的就如魏晋南北朝這三百多年,那是標準的貴族政事,中央皇權極度衰弱,地方豪門大族把持各種行政司法權力,他們在自己的地盤內,完全合法的擁有著生殺予奪的大權,根本不會把底層人的生命當回事。在這種年代,只要你是豪門貴族,殺個普通百姓,還真沒人會管。也就是說你只要能擺平官府,不然的話想要置身事外,縱橫總結出只有兩條路可以選,一條是落草為寇,另一條是出家為僧,接下來我結合《水滸傳》的一些經典案例,來給大家講講古代的戶籍管理制度。要說殺人。
在《水滸傳》中是司空見慣的事情,然而要說殺了人之後可以一了百了的那是不可能的,基本上梁山上的英雄好漢都是在犯了事之後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而落草為寇。實際上宋代時期對老百姓的管理十分嚴格,在水滸中赤發鬼劉唐不過是住在破廟裡面過夜結果就被懷疑是歹人,被雷橫不分青紅皂白就給捉了,後來還是晁蓋用計,讓劉唐當他的外甥,看在晁蓋的面子上,雷橫才把劉唐給放了。由此可見,宋代的戶籍管理有多強悍。古代重農抑商政策下,為了將人口限制在土地上,製定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將整個社會都變成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
除此之外,宋代實行的保甲制度,更是將戶籍管理富裕社會治安功能,鄰里之間相互監督,相互舉報,你這個村子裏來一個生人,想要在人家借宿一宿都是不可能的。在這樣的管理情况下,殺人犯在殺人後想要當個沒事人,那是不可能的,你連逃的地方都沒有。綜合起來,在古代犯了人命案子,你只能任憑官府審判你,如果想要跑的話,要麼落草為寇,要麼削髮為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