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代女子出軌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攷。
熟讀中國古代封建社會,講究的是男尊女卑的地位,男子除了擁有三妻四妾之外,還可以隨時逛青樓,喝花酒。而女人卻必須三從四德,是丈夫的附屬品。然而,事情總有例外的時候,比如古代女子也會存在出軌的現象,有一句成語叫“徐娘半老”,亦作“半老徐娘”,它的典出便與古代女子出軌相關。那麼古代女子出軌被發現下場會怎麼樣?
第一:休妻
休妻,在古代有著七條標準,只要任意一條,就可以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離婚)。其中就有一條“淫”,指的就是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係,這樣的出軌行為,就會被夫家休妻,理由是“亂族”,也就是認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
第二:遭受殘酷的刑罰
中國古代歷代法律都把通姦行為規定為犯罪,那時通姦又稱為“和奸”。最早關於通姦罪的說法見於《尚書》:“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對通姦者處以宮刑,這對男人而言,那是生不如死的懲罰。清朝的法律沿襲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許私刑,允許捉姦,並可當場殺死通姦男女。直到1936年1月1日頒佈的《刑法》中才在“通姦”上出現了對等的處罰:“有配偶爾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其相奸者,亦同。”
在殘酷的刑罰之中,比較有殘酷的刑罰有浸豬籠和騎木驢。
(1)“浸豬籠”是一種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在邊遠地區。豬籠,用竹篾紮成,呈圓柱形,作網狀,網口頗大,一端開口。也是古代的一種比較殘酷的私刑,古代如果一個女子對她的丈夫不貞,與別的男的有染,他丈夫可以把她妻子抓去浸豬籠,就是把人放在竹子編成的籠裏然後丟進水裏活活淹死的意思。浸豬籠是一種民間陋習,屬於私刑,中國古代刑法中是沒有浸豬籠此刑的。
(2)騎木驢,木驢不是一種玩具,而是古代懲治罪犯的酷刑,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在宋、元期間,通用的木驢原型,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麵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餘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刑具。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
每一種刑法都讓那些出軌的女人痛不欲生,也許你會覺得她們罪有應得,但是我們不得不說的是古代對這些人真是太殘酷了!請選中你要保存的內容,粘貼到此文字方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