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分類,就是根據中藥同和异將其分成不同的類別,從而達到掌握藥物特性和更好地利用藥物的一種方法。不同的學科根據不同的目的,採用切合實際的分類方法,將眾多無緒的藥物進行系統的分門別類,對於中藥的認識、掌握和利用,可以提高效率和提供許多的便利。
中藥的分類,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周禮•天官》就有“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的記載,對於其中的“五藥”,漢代鄭玄注曰“五藥:草、木、蟲、石、穀。”可見在漢代已有對藥物進行分類的論述。在本草書籍中,分類的記載始見於《神農本草經》,書中根據其藥性、功效、毒性等特性,將365種藥物分別歸納為上品、中品、下品三類。此後,梁代陶弘景在其所著的《本草經集注》中,在“五藥:草、木、蟲、石、穀”的基礎上,進一步將730種藥物分為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食及有名無實等七類,從而確立了中藥按自然内容的分類方法。越到後世,不僅分類的方法越來越多,越來越完善;而且分類的理論也越來越豐富。
中藥分類的方法雖然很多,但傳統的分類方法,概括起來可分為兩大系統:即藥性分類法和自然分類法。
藥性分類法,是根據中藥藥性、功效等特性進行分類的一類分類方法。因為它有利於醫家掌握藥物效能,故為歷代醫家所慣用。效能是藥物有別於其他物質的最大特性,囙此大多數本草書籍的分類,都少不了用它來進行歸納。這也是多數按自然内容分類的本草書籍,仍保留了三品分類方法的原因。
藥性分類法,首創於《神農本草經》,它的三品分類法,以“上藥……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中藥……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為其分類的理論依據。雖然分類比較簡略,但對臨床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在本草典籍中,三品分類開創了藥物分類的先河,囙此對後世影響深遠。雖然梁代陶弘景創立了按自然内容分類的方法,但一直到唐宋金元,歷代修訂本草,仍然保存了三品分類的内容,並以之作為分類的依據。即使是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徹底打破了三品分類的方法,但仍在藥名下對《本經》、《別錄》藥物的三品内容作了注釋。然而由於藥物的日益增多和對藥物認識上的不斷深化,這種分類方法的局限性便日見暴露出來,單憑三品分類的方法已不能適應客觀需要。後世醫藥學家,結合臨床實踐不斷總結出了更為切用的分類方法。如唐代陳藏器在《本草拾遺》中,首創了“十劑”分類法,根據藥物功效歸納為“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十類。它的分類理論是:“宣可去窒,……通可去滯,……補可去弱,……泄可去閉,……輕可去實,……重可去怯。……澀可去脫,……滑可去著,……燥可去濕,……濕可去枯”。這對於臨床用藥具有很好的指導作用。金元期間的李東垣,將臨床常用的100餘種中藥,根據升降浮沉的理論,將其分成五類。又署名為李東垣而實為後人所托的《藥性賦》,則按藥物四性(寒、熱、溫、平)進行分類。尤其是明、清以來,醫藥學家們相繼總結了不少臨床實用的功效分類方法。如明代王綸在其所著的《本草集要》中,將藥物按功效分列為治“氣、寒、血、熱、痰、濕、風、燥、瘡、毒、婦人、小兒”等12門。每一門中又分若干小類,如治氣門分“補氣清氣溫涼藥、行氣散氣降氣藥、溫氣快氣辛熱藥、破氣消積氣藥”4類等。這種分類比較具體而詳細,無疑是一大進步。李時珍結合自己長期的臨床實際,在其《本草綱目》中總結了“臟腑虛實標本用藥式”,將藥物的功效結合臟腑受病的標本、寒熱、虛實進行綜合歸類。清代黃宮繡的《本草求真》,對藥物功效分類的貢獻最大,他首先將藥物分成“補劑、收澀、散劑、瀉劑、血劑、雜劑、食物”七大類;而在每大類下又分若干細類,如補劑分為“溫中、平補、補火、滋水、溫腎”;血劑分為“溫血、凉血、下血”等。李氏、黃氏的分類法,不僅對於臨床醫師辨證論治,遣藥組方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而且對近代中藥功效分類也有深遠的影響。
清代以來,除上述分類之外,還出現了按經絡、臟腑以至脈象對藥物進行分類。以經絡分類的,有姚瀾的《本草分經》;以臟腑分隊歸類的,有淩奐的《本草害利》、江筆花的《筆花醫鏡》,他們先用臟腑分隊,各隊再按藥性分補、瀉、凉、溫,再分猛將、次將;按脈象分類的,有龍柏的《脈藥聯珠•藥性考》等。這些分類方法,雖以臟腑、經絡為綱,但仍以藥性為依據,故仍屬藥性分類法的範疇。這些方法,各有特點,由於它們與臨床實踐結合較緊,因而多為臨床醫家們所採用。
自然内容分類,是根據藥物的自然内容對其進行分類的方法。《周禮•天官》中的“五藥”,雖然漢代鄭玄注為“五藥:草、木、蟲、石、穀。”但沒有具體藥物的歸屬。囙此按自然内容分類的方法,仍應視為陶弘景所首創。他在《本草經集注》中,將《本經》、《別錄》730種藥物分為玉石、草木、蟲獸、果、菜、米食及有名無實七類,這種方法,雖然較為簡略,但卻成為後世修訂本草分類的基礎。如唐代的《新修本草》、宋代的《開寶本草》、《嘉v本草》、《證類本草》等綜合性本草,都是以《本草經集注》的分類方法,加以擴充、新增而成的。直至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才對它作了全面和較大的改革。他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分類理論。他採用“析族、區類、振綱、分目”的方法,以“各列為部,首以水火,次之以土,水火為萬物之先,土為萬物之母也。次之以草、穀、菜、果、木,從微至巨也。次之以服器,從草木也。次之以蟲、鱗、介、禽、獸,終之以人,從賤至貴也。”作為他的分類理論基礎。將收載的1892種藥物,先按“析族振綱”,分為16部,然後“區類分目”,按藥物的形態、習性、生態環境和經濟用途等,再分為60類。如草部又分為山草、芳草、隅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類、雜草;木部又分為香木、喬木、灌木、寓木、苞木、雜木等。建立起當時最為先進、比較完整的分類系統。《本草綱目》自然分類體系建立後,就成為傳統中藥自然内容分類法的典範。在其後問世的重要本草著作如《本草正》、《本草備要》、《本草綱目拾遺》、《本草從新》等,都基本上沿用它的自然内容分類方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傳入,中藥新興學科的建立,一些現代科學的分類方法也被引進中藥的分類。諸如中藥功效分類、藥用部位分類、植物學分類、動物學分類、礦物學分類、中藥化學成分分類等方法。近年所編輯的有關教材及書籍,多根據其學科的性質不同,而分別採用不同的現代科學分類方法。如現代的臨床《中藥學》,採用中藥功效分類法;《中藥鑒定學》採用藥用部位分類法;《新華本草》、《中華本草》等綜合性本草,則採用植物學分類法、動物學分類法等;《中藥化學》就採用化學成分分類法。這些分類方法應用,都提高了它們的科學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