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經提到過,有神經衰弱症狀的不一定都是神經衰弱。很多疾病都可以出現神經衰弱的症狀,若是把這些疾病都診斷為神經衰弱那就錯了。神經衰弱的診斷在我國存在著明顯的擴大化傾向,這種診斷的擴大化傾向至少有以下壞處:
(l)延誤診斷:患者自身、患者家屬及醫生都認為神經衰弱是一種很輕的“良性”疾病,因而,就有可能忽略了可能是嚴重疾病的基本疾病,即我們平常所說的“一時障目,不見泰山”。
(2)延誤治療:迄今為止,神經衰弱還沒有特异的治療方法。診斷為神經衰弱,患者和醫生就可能有意無意地放弃尋找特异性治療和爭取最佳治療效果的努力,使一些本來可能得到很好治療的疾病失去治療機會。
(3)延誤康復:由於未能得到正確的診斷和合適的治療,使原有疾病慢性化、遷延化,治療起來也就非常棘手,使本來可以治好並可以完全康復的疾病變成了難治之症,甚或是不治之症。
由此可見,在出現神經衰弱症狀時,不可貿然診斷為神經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