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性癲癇
外傷性癲癇是指繼發於顱腦損傷後的癲癇性發作,可發生在傷後的任何時間,甚難預料,早者於傷後即刻出現,晚者可在頭傷痊癒後多年始突然發作。
外傷性癲癇主要針對晚期外傷後癲癇,通常為外傷後1--2周為早、晚期癲癇的分界限。有關外傷後癲癇的發病率Jenett指出閉合性外傷的晚期外傷後癲癇的發病率為5%。
Hughes根據世界大戰及某些重大局部戰爭的資料,認為顱腦火器傷的晚期外傷後癲癇的發病率為33%,其中硬腦膜撕裂者高達43%,而非穿透傷為14%。
另據統計,晚期癲癇的發生與腦損傷深度及範圍有關,限於單個腦葉者發生率為27%,而穿透多腦葉者高達43.7%。
臨床表現
一般除小發作及雙側嚴重的肌陣攣之外,任何類型的癲癇均可出現,多數病人的發作類型較固定,少數可有改變,早期及中期癲癇隨著時間的推移約有25%的病人在2年或稍長的期間內自行緩解而停止,但晚期癲癇常有加重的趨勢,可由局部性發作而演變為全身性發作,嚴重時並有記憶力減退、人格障礙、智力低下等表現。通常額葉腦瘢痕常引起無先兆的大發作;中央―頂區的病灶多為肢肢體的運動性或感覺性發作;顳葉損害表現為精神運動性癲癇;枕葉則常有視覺先兆。
外傷後早期癲癇常在首次發作之後有一間歇期,數周或數月不等,以後頻率逐漸增高,約在3~5年左右半數病人可能有所好轉,或趨於停止。部分病人中仍繼續有所發作,但頻率不足,程度較輕者抗癇藥物多能控制。另有少數人癲癇發作頻繁,甚為頑固,預後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