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Viet於波士頓總醫院設立了第一個重症肌無力診所,用口服或靜脈注射甲基硫酸新斯的明作為重症肌無力診斷手段。1953年由紐約夢塞奈醫院的重症肌無力診所Osserman報導:短效的騰喜龍用於重症肌無力診斷效果更好,而後廣泛應用。
myasthenia gravis,就詞義說,希臘字“Mys”是指“肌肉”,而“gravis”是指“嚴重的”,所以myasthenia gravis稱為“嚴重的肌肉無力”,我們現在的命名“重症肌無力”也有相似的含義。
早在1672年,英國學者Thomas Willis首先描述了第一例重症肌無力病人的臨床表現為骨骼肌極易疲勞,休息後症狀減輕的典型病症。1877年,英國內科醫師Samel Wilks描述第一例肌無力危象,對l例上述症狀的死者進行屍體解剖,結果無異常發現,同年有醫師描寫此病為肌肉易於疲勞之病症。1887年,Oppenheim認為此病是一種找不到病理損害之慢性進行性延髓麻痹症,以延髓神經支配範圍內肌肉受累最多。1893年,Goldflam指出該病不是肌肉麻痹而是肌肉疲勞。1895年,Jolly首先注意到間接刺激肌肉後其抽搐張力降低,根據該病之症狀特點,正式命名為重症肌無力。1900年之後,重症肌無力病名在歐美各國得到廣泛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