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廣州國際鼻咽癌學術會議鼻咽癌分期法:
(1)原發癌(T)分期:
T1原發癌局限在鼻咽。
T1a微小浸潤病灶。
T1b局限於鼻咽一個壁或兩個壁的交界處的局限性病灶。
T1c原發灶包括兩個壁或兩個壁以上。
T2原發灶侵及鼻腔、口咽或累及顱底以下的鄰近肌肉和神經。
T3原發癌侵及骨質、副鼻竇或腦神經。
T4有T2加T3受累者,或侵及下咽腔、眼眶或顳下窩。
(2)頸淋巴結轉移(N)分期:
N0未摸到淋巴結。
N1上頸區有活動或固定的淋巴結,直徑在3CM以內。
N2上頸區有直徑3-8CM的活動淋巴結或在下頸區有直徑8CM以內的活動淋巴結。
N3下頸區直徑在8CM以內的固定淋巴結、任何頸區直徑在8CM以上的腫大淋巴結或鎖骨上窩內有淋巴結腫大或鎖骨上皮膚受浸潤。
(3)遠處轉移(M)分期:
M0無遠處轉移。
M1有遠處轉移或在鎖骨以下有皮膚或淋巴結的受累。
(4)臨床分期:
Ⅰ期T1N0M0
Ⅱ期T2N0M0,T1N1M0
Ⅲ期T3N0M0,T3N1M0,T3N2M0,T1N2M0,T2N2M0
Ⅳ期T4N0-3M0,T1-3N3M0
Ⅳb期或Ⅴ期T1-4N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