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間,血容量新增,而其中血漿的新增比紅細胞新增相對的多,囙此血液被稀釋,產生生理性貧血。只有當紅細胞計數低於350萬/立方毫米。或血紅蛋白在100毫升以下,才診斷為貧血。引起貧血的原因可因脾胃虛弱,消化不良以致攝入的鐵、葉酸、維他命B12等造血物質缺乏,或因平素月經過多或寄生蟲病、或消化道的慢性失血所致。輕度貧血對胎兒影響不大。但重度貧血,會使胎兒發育遲緩,甚至引起早產或死胎。孕婦因重度貧血會引起貧血性心臟病,貧血也使孕婦抵抗力降低,故在妊娠期、產時或產後易發生其它炎症。故應積極預防和治療貧血。
妊娠合併貧血的症狀:
1、貧血輕度可無明顯症狀,重者可面色蒼白,頭暈,心悸,疲乏無力,常有口腔炎,皮膚毛髮乾燥,食欲減退,甚至噁心、嘔吐等症。
2、紅細胞計數低於350萬/立方毫米,血紅蛋白在100毫升以下,或紅細胞壓積低於30%。
3、血象為小紅細胞、低血色素者,為缺鐵性貧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