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蘇區工會的會員成份並駁鍬衕誌(1932.10.20)

自從我寫了一篇“蘇區階級工會的會員成份”的文章,在《紅旗周報》第三十九期上發表以後,已經引起了同志們的注意和討論,並在《紅旗周報》第四十四期上看見署名“鍬”衕誌討論這個問題的文章。但鍬衕誌在這篇文章上表現他的思想,是做了托洛茨基主義俘虜和取消蘇區工會的傾向,在這裡非得清楚的揭發出來不可。

再論蘇區工會的會員成份並駁鍬衕誌

(1932.10.20)



自從我寫了一篇“蘇區階級工會的會員成份”的文章,在《紅旗周報》第三十九期上發表以後,已經引起了同志們的注意和討論,並在《紅旗周報》第四十四期上看見署名“鍬”衕誌討論這個問題的文章。但鍬衕誌在這篇文章上表現他的思想,是做了托洛茨基主義俘虜和取消蘇區工會的傾向,在這裡非得清楚的揭發出來不可。

鍬衕誌在他的文章上這樣說:

“我們都知道工人(包括手工業工人)是無產階級。農民和手工業者是小資產階級,他們有自己的生產工具(土地,鄉村經濟的工具,器械等),他們中間有一部分是剝削雇傭工人的。他們在資本主義制度之下是居於兩大鬥爭的階級之間,不停的向這兩大階級中分化。他們的前途是有一部分變成了無產階級,另一部分則將變成大資產階級。所以在現時革命的階段上,富農和都市的大手工業者是站在反革命的資產階級的陣線,半無產階級的貧農跟著失掉土地成為完全出賣勞動力的雇農苦力站在無產階級的陣線,中農和一般的小手工業者則動搖於兩者之間。”(《紅旗周報》第四十四期)

鍬衕誌在這裡說:在中國“現時革命的階段上”,只有“資產階級的陣線”和“無產階級的陣線”的對立,完全沒有說到(全篇都沒有說到)封建殘餘地主階級與帝國主義。他說:“中農和一般的小手工業者”(即城鄉小手工業者),在現時的革命階段上,就“動搖於兩者之間”。他在這裡認為現時的革命階段,已經完全是無產階級革命的階段。這難道不是完全的反革命的托洛茨基主義的思想嗎?!

鍬衕誌站在托洛茨基的這一思想上,就認為一般的小手工業者,“是擁護私有財產的,他不會和無產階級一起反抗資本主義剝削的統治”(以為現在就是要消滅私有財產),小手工業者的聯合會,是要成為“反革命的堡壘”,小販的聯合會是要“成為富農憑藉著來反對來破壞合作社事業的一個武器”,分了土地的雇農很快的就有一部分(而且是不小的一部分),“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認為一切的職員“都是資本家壓迫工人的工具之一,很得力很厲害的工具”,都是“工人的死對頭”,反對在蘇區要吸收職員加入工會等。

鍬衕誌的這種思想,難道與黨的路線有絲毫相同之點嗎?黨的路線是認為中國現時的革命階段,還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反帝國主義的土地革命的工農民主革命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上,中農和城鄉的小手工業者(他們是不雇請工人不剝削別人的勞動者,有時還出賣自己的勞力),不是“動搖於兩者之間”的,無產階級是要吸收和領導他們積極參加反帝國主義土地革命的鬥爭的。中農、貧農及都市貧民(小手工業者和小販在內)在現時革命階段中還是主要的革命動力之一。黨現在提出的“聯合中農”的策略,“領導都市貧民的革命鬥爭”,“爭取小資產階級的羣衆到無產階級領導之下”,這在黨內是已經决定沒有爭論了的問題。鍬衕誌不能是不知道的。為什麼他要反對這一正確的路線呢?這難道不是因為他完全做了反革命托洛茨基主義的俘虜嗎?

* * *


中國的革命工會是不是要組織小手工業者和小販呢?

赤色職工國際第五次大會組織問題決議案上說:

  “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國家的革命工會,必須特別注意組織與吸收半無產階級的分子、小手工業者、不雇傭勞動者參加鬥爭。為了這個目的,必須利用現在的傳統的行會組織、兄弟會……等,由他們中間趕走商業資本主義的分子,在德謨克拉西的基礎上改組他們,並與相當的革命職工會發生關係。”

從職工國際的訓示看,殖民地與半殖民地的革命工會,是要把小手工業者,不雇傭勞動者特別組織起來,與“相當的革命職工會發生關係”的。

同時蘇聯的小手工業者是組織在“手工業者聯合會”裡面。政府和工會幫助他們組織職業合作社(生產合作社)。在全俄第三次蘇維埃大會中,曾決議用力發展並鞏固手工工業。在一九二六年社員已達六十多萬人,政府給予的物質幫助,值四百萬盧布。蘇聯的衕誌不是如鍬衕誌那樣向小手工業者文宣:“這些小小的企業是要不斷的向前發展……就有發展為工廠主的前途”,“將變成大資產階級”等。而是用列寧的話來教育他們,他們要從資本主義制度的壓迫下解放出來,只有聯合工人運動,為社會主義制度而鬥爭。他們在資本主義制度下也是受資本主義壓迫的,他們的前途,是窮困與破產,只有極少數才能“發展為工廠主”。所以蘇聯的衕誌就能在無產階級國家政權的條件下,領導他們組織集體的合作經濟,走上社會主義。

小手工業者和小販在中國是非常廣大的羣衆(在中國應以百萬來計算),在社會經濟中佔有重要的作用。他們自己勞動,不雇請工人,不剝削別人,但是他們有自己的工具,車、船或牲畜等,他們出賣自己的生產品或作“定貨”(消費者直接的定貨,如農民向鐵匠定鋤刀等),或者以販賣的形式,替店東商人推銷商品。他們中間的大多數還要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來補助自己的收入。他們受著帝國主義、國民黨、地主、資產階級的殘酷壓迫,商人、高利貸者的殘酷壓榨。他們對於國民黨的統治站在堅決的反對地位,對於把持行會的老闆工頭和商業資本主義的分子是反對的。他們是行會裡面的下層羣衆。他們在已往的革命鬥爭,完全可以證明這一點。所以組織他們,吸收他們來參加革命鬥爭,不論在白區和蘇區都是應該的。以下幾種人,就是他們的主要羣衆:

一、都市和鄉村的小手工業者及手藝工人,主要的出賣自己所生產的生產品或作定貨,同時又去沿門賣工。他們不雇請工人不剝削學徒。

二、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的)的社員。他們同為勞動者,同時又是合作社作坊和生產品的主人(但由失業工人及手工工人組織的生產合作社,開始一個時期應加入工會)。

三、都市和鄉村的皮匠擔子、修傘的、磨刀的、鉗碗的擔子等(一九二七年在漢口組織了三千皮匠擔子。在上海他們坐在每個弄堂門口替人修鞋的)。

四、鄉村中的鐵匠、銅匠、錫匠、鍋匠等。他們有自己的工具、原料和燃料等,挑著擔子到農村中去做定貨。他們不雇請工人。

五、江河海岸的劃子艦板(一九二七年在漢口組織了七千人),不雇請工人的駁貨船、帆船,城鄉載人載貨的馬車、貨車及野雞包車等。他們有自己的車、船及牲畜等,不雇請工人。

六、在都市和鄉村提籃子、挑擔子,或者在馬路上、牆壁下擺攤子的小販(一九二七年漢口組織了八千人。上海不知有多少萬人?)。他們大多數從高利貸者那裡借來很少的資本(上海的印子錢大都放給這種人),以販賣的形式,替商店老闆商人推銷油條、大餅、瓜子、花生、香烟、水果、以及油、鹽、雜貨、鞋、襪、布匹等。還有賣餛飩、餃餌、油炸豆腐的擔子等(一九二七年在長沙組織了三千人)。在上面這些人中,鐵匠是要有助手來幫助的或者是幾人合夥作分賬(因為一個人是不能打鐵的),生產合作社有時要雇請人來燒飯掃地等。雇用這樣的勞動力,是輔助的性質,他們的收入主要是自己勞動的結果,不能把他們看成剝削者。

組織這些人在革命工會的周圍,在革命工會的領導下,反對帝國主義國民黨,反對巡捕、警詧的毆打與驅逐,商人和高利貸者的壓榨,行會的束縛與壓迫,以至提高他們的勞動條件等這是必要的。這種組織,不是行會(恰恰是破壞行會的。行會才反對這種組織,行會是禁止這些人“營業”與工作的自由並與官廳勾結剝削他們),不是“反革命的堡壘”和“富農的武器”,而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羣衆的革命組織。

鍬衕誌以為在白區可以建立這種組織,但在蘇區就不需要了。因為在蘇區他們已經被解放了。他們已經沒有什麼需要擁護,也沒有什麼需要反對了。“他們在時代車輪的轉動之下”,橫直極大部分是要破產“走進無產階級營壘中來”的,如果他們要組織起來反對他們的貧困與破產及使他們貧困與破產的原因,那就是違反“時代車輪的轉動”,就是反革命。最好蘇維埃實行一種辦法使他們更快的破產,以便他們更快的走進無產階級的營壘中來“革命”,這才算是推動“時代車輪的轉動”。但他們在蘇區是要自動組織起來或要求建立組織的(在革命高漲時他們是一定要求組織的,一九二七年的事實就是如此),在國民黨統治下他們已經建立好了的組織,到了蘇維埃政權建立之後,他們是不願意解散的。這時候鍬衕誌就好用機關槍來對付他們。鍬衕誌的這種思想難道不是托洛茨基更明顯的反革命思想嗎?(托洛茨基在一九二六年提議蘇維埃剝削農民)?

現在的問題,是怎樣來組織他們的問題。在蘇區照職工國際八次擴大會議的決議是要組織手藝工人的工會。那末,除了手藝工人的工會之外,是不是還要組織小手工業者和小販的聯合會呢?那些以出賣生產品或作定貨為主的手藝者及上面所列舉的那些人,是不是也將他們組織到手藝工人工會裡面去呢(現在已有人這樣提議)?或者僅僅組織職業合作社的社員聯合會呢?這是現在應該來考慮的問題。

洪湖的貧苦漁民,應組織到貧農團裡去,這是完全對的。

* * *


鍬衕誌反對在蘇區要吸收職員(也可稱為雇員或服務人員)加入工會。為什麼呢?他說:

“職員是一個什麼東西呢?上海的工人告訴我們是‘飯桶’!……職員不做工只是吃了資本家的飯專門替資本家壓迫工人。……這些傢伙都是資本家壓迫工人的工具之一,很得力很厲害的工具。……這些‘飯桶’是工人的死對頭。……”“職員不是工人階級一路的人。”

這就是說:職員都是資本家的走狗,都是反革命。工人階級不獨不能允許職員加入工會,還應打倒職員和打倒資本家一樣。但是鍬衕誌只看見那些“飯桶”是職員,而看不見廣大的受資本家剝削與壓迫的職員羣衆;只看了那些“飯桶”是壓迫工人的資本家的走狗,就得出結論說一切的職員都是資本家壓迫工人的工具,是工人的死對頭。但是我們所瞭解的職員,恰恰與鍬衕誌所瞭解的相反。我們所瞭解的職員,恰恰不是那些工廠裏的經理、廠長、工程師、管理人、監工及工頭等直接管理工人的人,而是另外的廣大的職員羣衆。這些人就是:商店的店員,一切銀行、公司、行號、局處、交易所、堆棧、郵電、海關及其它政府機關與企業機關的職員。

這些職員並不是代表資本家管理工人的。有些還離開工廠作坊和輪船很遠,坐在招商、怡和、太古那樣的公司裏服務。或者他們在上海服務,工廠還在倫敦和紐約。他們的薪水是很小的(薪水大的也就是代表資本家負某部分責任的),生活是很苦的,經常受著資本家及高級負責人員的壓迫剝削和賤視。所以他們也不斷的起來鬥爭反對資本家(如各地店員行會的罷工,“五卅”省港罷工中洋行、碼頭的職員,廣州、漢口銀行海關職員的罷工,以及從前北京政府的雇員罷工等),要求新增薪水,改善待遇等。這些職員是不是反革命應該打倒的呢?還是應該吸引他們加入工會,站到階級鬥爭的戰線上來呢?職工國際第五次大會組織問題決議案這樣說:

“赤色職工會及職工反對派,在企業中的全部工作,應該是這樣組織的:使得能將全廠工人職員吸收進來,用最大力量保護本企業整個工人職員的利益。”這裡所說的職員,並不是指的那些廠長、經理和管理人。

從職工國際的訓示看來,革命工會是應該吸收職員來加入的。最大多數的職員就是在無產階級革命的時候,是能積極參加革命鬥爭反抗資產階級的反抗的,是工人階級一路的人。就是在赤色職工國際之下,有一個職員工會國際。德國有政府機關的吏員工會,歐洲許多國家有雇員工會。在中國“武漢時代”,因為銀行錢莊和帝國主義的洋行搗亂,收藏現金,曾經動員店員洋務和銀行職員工會,很快的就將武漢的現金集中起來。所以我們在白區內吸收一切職員(除開少數薪資特別大與資本家有密切聯繫的及直接管理工人的職員外)加入工會是必要的,在蘇區內更是必要的。在蘇區,國家機關及蘇維埃企業機關,學校教員與高等學校的學生等,一切的職員,連國家工廠的廠長(不是舊時的廠長)在內,均應該可以加入工會;因為他們都是為蘇維埃國家服務的勞動者(鍬衕誌以為是工廠委員會雇用的是不對的)。

不允許職員加入工會,職員加入工會一般的剝奪他的選舉權與被選權,籠統的一般的反對職員,這是中國職工運動中歷史的錯誤觀點之一(今天鍬衕誌還認為這是一個新鮮的問題),這是應該糾正的。但是職員是有他們的缺點:容易動搖妥協,狹隘的行會觀點,看不起工人等,這些缺點我們是應該反對的,應在教育中糾正他們這些缺點,同時他們應在生產工人的領導之下。

* * *


關於“師父”的問題,鍬衕誌犯了什麼錯誤呢?鍬衕誌這樣說:

“第二,如木匠,泥水匠(除包工頭),他們大都有學徒的,他們剝削學徒,虐待學徒,但他們的生活主要的來源是靠自己出賣勞動力。這兩種師父當然不應驅逐出工會。恰恰相反,工會應該一方面做教育工作來糾正行會遺留下來的虐待與剝削學徒的惡例(這不只是惡例,而是封建的剝削制度之一種――仲),一方面要加緊學徒中的工作,領導他們向老闆鬥爭!我們在工會工作中必須注意不使學徒與師父(以出賣勞動力為生活的成年工人)對立……。”

這就是說:(一)剝削學徒的師父,也要加入工會。(二)工會不要組織學徒向剝削他們的師父鬥爭(不要對立),應在教育工作中來“糾正”……。一種剝削關係(這種剝削,是最厲害的,師父與學徒的利益衝突),可以不用鬥爭來解决,只在“教育工作”中就可以“糾正”過來。這完全是基督教式的幻想。

鍬衕誌說:學徒與師父,應共同向雇主鬥爭。但是師父剝削學徒的制度如果不取消,就是雇主新增了學徒的薪水,還是要加給師父的(中央蘇區的實例)。這就是鍬衕誌所想像不到的。

被雇在工廠店鋪的師父,他們不剝削學徒(有些大工廠包工下的師父也是剝削學徒的),他們與學徒一樣受工廠主店東的剝削,對於這種師父當然應吸收他們加入工會,應教育師父聯合學徒一致向資本家鬥爭。就是對不剝削學徒的手藝工人的師父,也應該如此。但是對於那些不遵守蘇維埃政府與工會的法令和章程,進行剝削學徒的師父(不管他自己是不是賣工),是不能讓他們加入工會的。他們在工會裡面一定要阻礙工會解放學徒的直接任務的執行。若是工會的領導機關被剝削學徒的師父所占駐,這個工會固然不會來教育師父糾正“剝削學徒的惡例”,也不會來“懲戒”那些“頑固的師父”,更不會組織學徒的鬥爭來消滅這種剝削。

* * *


鍬衕誌責備鄂豫皖蘇區的“中農工人,富農工人”,及每年“凡做一百八十工以上的都能加入工會”的規定,他僅僅在一個“做”字上來作文章,而且大大的誤解了鄂豫皖工會的這一個“做”字。鄂豫皖的這個“做”字的原意,是替雇主做,不是替自己做。這在報告的文意上可以看出來,在另外的檔案上(去年來的雇農工會的決議)已經明白的說出來了。鍬衕誌因為他誤解這個“做”是替自己做,所以他完全說到另外的問題,而把實際的錯誤放過了。至於每年出賣自己一百八十天的勞力給別人的人,是否可加入工會呢?可以!因為這是全年的大部分時間出賣勞力。但把它作為加入工會唯一的條件,是不好的。毛病是在把失業工人及分了土地的雇農苦力,與許多每年賣不了一百八十工的短工,季候工苦力,和因疾病等原因而賣不了一百八十工的工人等,屏之於工會之外了。這我在前一篇文章上已經寫的明白。鍬衕誌為什麼要咬文嚼字呢?

鍬衕誌說:“把小農富農與工人聯成一個名詞當然是非常之錯”,是,錯的!但錯誤不只在這個名詞的形式上。事實上中國工人階級裡面有許多人(可以說有一部分)是一方面在都市和鄉村中賣工,另一方面在鄉村中又有一塊土地,或者兼營買賣與其它的副業。但這塊土地的大小是不一樣的,極大多數是因為他經營這小塊土地不够吃,所以跑出來賣工,把這小塊土地租給別人種,或者雇人來種,或者在工餘的時候自己兼種。還有的就因為賣工不够吃,再去租來一塊土地兼種。但是也有些工人(自然是極少數)自己在工廠、鐵路、輪船上作工,而他在鄉下有一塊很大的土地。他在工廠裏是工人,在鄉下則是小地主、富農,或店鋪的股東等。他們的階級地位是混合的。在蘇區土地革命之後,雇農、苦力及手藝工人都分得一塊土地。這塊土地多數是自己種,還有的就以種種原因,不得不出租這塊土地,或雇人來種,而自己仍然去賣工。那末,對於這些人加入工會的問題,在白區和蘇區怎樣辦?這就是鄂豫皖工會所提出來問我們的實際問題。所謂“中農工人富農工人”及中央區的“半農半工”者,和湘贛邊的“半做工”者等,都是從這種事實反映中產生出來的名詞。在鄂豫皖的報告上說:

“在鄂豫皖的手工業工人,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以上與農村經濟密切聯繫著,在這種帶有農民性的手工業工人,他一方面在農村中有土地,一方面在農閒的時候又去做(是替別人做的意思)手藝,他有土地又做工,所以他的家庭經濟地位多屬中農,而且有的是富農者,這種帶有農民性的手工業工人,是否可以加入工會為會員?……。”

這就是對“中農工人富農工人”的解說。

鄂豫皖的衕誌在報告中已將問題提得很明顯。但鍬衕誌不來答解這樣的實際問題,完全站在名詞上來責備,說鄂豫皖的錯誤,是由於這個錯誤的名詞產生的。這完全是陷入了形式。而且鍬衕誌根據這種形式的觀察,就向鄂豫皖工會提議,將所有“中農工人富農工人”(百分之九十的手工工人)趕出去。

凡是自己有一小塊土地,因為經營這塊土地不够吃,而逼得他全年或以全年的大部分時間出來賣工的人,不管他把這塊土地出租或者雇人種及自己兼種,或是租來的土地自種,都是可以加入工會的。在蘇區土地革命之後,雇農、苦力及手藝工人等分得了土地,但以各種原因自己無法耕種這塊土地,不得不將土地出租,而自己仍然全年或全年的大部分時間去出賣勞動力者(甚至他還跑到都市裏去),也是可以加入工會的。有人主張這種人是不能加入工會的。為的是“工會要領導農民來抗租時,他將因為有一小塊土地出租要减少他的收入,他將反對”。在沒收土地的時候,也應該將他這―小塊土地沒收,另外分給他壞的土地,還要以他自己回來耕種這塊土地為條件。蘇維埃政府也應剝奪他的公民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我認為這種主張是非常有害的。他把都市和鄉村有一小塊土地的無產階級分子(他們的數量是不很小的),完全當作富農看待。逼得他們來反對土地革命。在中國這樣落後的國家(尤其在蘇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人與農村經濟密切聯繫著),如果只允許工人階級中與土地完全斷絕了關係的分子加入工會,認為與土地還有某些關係的工人是反革命,這是非常錯誤的。

在蘇區手藝工人分得土地之後,因為他不能耕種這塊土地,或者因為他自己的勞動力比較一般雇農的勞動要高貴些(因為他有手藝),所以他自己還是以全年或大部分時間出賣手藝,而將這塊土地出租或者雇人來幫助他種(這對於他的收入,是有利得多)。工會是不是應驅逐這種手藝工人出工會呢?我想是不能。他這樣雇用雇農,是輔助的性質。同時他自己又是賣苦力的工人。至於手藝工人在農忙時他自己種地(因為分得了土地),在農閒時去賣手藝而且一年又要賣一百八十工以上,他不雇請工人又不剝削學徒,這種手藝工人在土地革命之後當然不應清洗出工會。但是當他長期專門經營土地,完全不賣工,或者他間或還去賣工,在農村經濟中,已經變成了富農的地位,去剝削別人,如新增耕地、放高利貸,或招收學徒、開辦作坊,或進行其它的投機事業等,這就應該清洗他出工會。

在白區都市工廠鐵路上的工人,他的家庭在鄉下是小地主或富農,他為著薪水工時勞動條件等,要求加入工會來共同反對資本家,工會是否應拒絕他加入呢?我想是不可以。但在土地革命中,他的土地是要被沒收的,他是可能反革命的,那我們就應該用對待反動地主的辦法來打碎他的反抗。

豪紳地主軍閥官僚等及其家屬,在土地革命之後,他們是不得不去作苦力雇工及租別人的土地種。但工會是完全不能讓他們加入。雖然他現在作苦力雇工。

* * *


雇農苦力等在分得土地之後應吸收加入工會。但是鍬衕誌在這裡這樣說:

他們(分了土地的雇農苦力)“有一部分要逐漸失掉了他們的土地成為純粹出賣勞動力的無產階級,甚至有一部分也成為剝削他人剩餘勞動的剝削者。因之雇農工會的會員成份跟著這個農村階級的分化吸收進許多新的雇農,也有一部分原來的雇農因著階級地位的變動(去剝削人)而被清洗出去”。但“這是不能够單純的以時間來解答的問題”。“土地革命的勝利以後,農村中的階級分化,將有一個飛速的進行;試想兩三年的時間,這批老雇農中間的一部分,也一變而為剝削別人勞動力的剝削者……蛻化成富農,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仲篪衕誌見了怕也要嚇一跳哩!”

這裡是說:(1)分了土地的雇農苦力,要等他們失掉了土地,“成為純粹出賣勞動力的無產階級”的時候,雇農工會才“跟著”把這“許多新的雇農”吸收進來。雇農苦力分得的土地如果還沒失掉,他們自己要耕種的話,工會是不吸收他們進來的。(2)完全取消(1)項,“原來的雇農因著階級地位的變動”,還只是貧農中農,不到富農“去剝削人”時,工會就不要清洗出去。(3)這是不能以時間來答覆的問題。雇農苦力從分了土地的第二天起,他的土地沒有失掉,就已經不是雇農苦力了;或者他專門經營土地到十年九年,只還沒有“去剝削人”時,他也不應從工會中“被清洗出去”。(4)兩三年的時間,那已經是了不得的長久,蘇區的老雇農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小的一部分),早已飛快的一變而為剝削者了,“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現在我們的中央區、鄂豫皖區、湘鄂西區土地革命之後已經過了兩三年,那裡還沒有失掉土地的原來的雇農已經變成了嚇死人的東西。這真不知道他在說什麼謊,玩什麼花樣?

我們認為雇農是農村中革命的先鋒隊,雇農在分得土地之後,得到土地革命的利益,不獨沒有因為得了這塊土地而减弱雇農的革命性,喪失了雇農原來的階級地位,而且要把雇農的革命積極性提到最高限度。我們不獨不歡迎雇農分得的土地很快的就失掉,而且要幫助他保住這塊土地(保住這塊土地就要保護蘇維埃),要經過蘇維埃實行種種辦法(如幫助他的耕具、種子、牲畜,免除捐稅,組織耕具的合作社等),使雇農能够耕種這塊土地。我們要使雇農得到最好的土地,在他無法耕種時,還能出租出賣(對富農是不允許的)。我們完全不害怕雇農會因為蘇維埃這樣幫助他,他將變成富農,反轉來反對蘇維埃,而稍稍鬆懈一點組織幫助和教育雇農的工作。我們在教育工作中必須向雇農指出,在資本主義的條件下,你們的貧困是不能避免的,變成富農去剝削別人是沒有希望的(而且不應該希望),只有實行土地國有及鄉村經濟的社會主義的改造,才能根本消滅雇農的貧困。我們必須這樣做,使雇農在事實上瞭解蘇維埃政權是他們自己的政權,用他們所有的忠誠和勇敢來擁護蘇維埃。可是這樣把我們的鍬衕誌嚇壞了。他認為在蘇區雇農發展的前途,是“變成剝削者、富農,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是變成蘇維埃的死對頭(?)。蘇維埃幫助雇農的結果,是把雇農送到剝削者、富農、反革命的營壘中去(?)。照這樣,那最好使雇農分得的這塊土地,很快的就失掉(也就是送還給地主),蘇維埃最好不要幫助雇農耕種這塊土地,對雇農加一種壓迫使這塊土地更快的失掉,這樣就使分了土地的雇農更多的“成為純粹”的無產階級,以便雇農工會來“吸收進許多新的會員”;更少的跑進“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免得嚇壞人。這是對於雇農――農村革命先鋒隊的誣衊和侮辱。在立三時代,怕鄉村沒有無產階級,所以不分土地給雇農。鍬衕誌更進一步:認為分了土地給雇農,雇農要“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

土地革命是掃清了資本主義發展的道路。土地革命後農村的階級分化和資本主義的發展是要加速的進行。但是這種發展是要使廣大的農村勞動羣衆受到痛苦、貧困和破產,是要使資本主義的衝突(包括資本主義制度與小私有者利益之間的衝突在內)極度的緊張起來。在這種基礎上,無產階級與蘇維埃就要擁護廣大勞動羣衆的利益,就要來組織、吸引、領導和教育他們,使他們瞭解資本主義發展的規律,取得他們的擁護和贊成,來實行限制富農發展(資本主義發展)的政策,準備革命的轉變。但是鍬衕誌在說到“農村階級分化”時,估計到資本主義在農村的發展,廣大的農村勞動羣衆(雇農、貧農、中農、小手工藝者、小販等),並不是受到痛苦的,他們都是在熱烈的擁護資本主義的發展,不管中農、貧農、小手工藝者和小販,就是雇農的一部分也要“發展成為富農”,無產階級與蘇維埃是不能組織、吸引、領導和教育他們來反對富農的發展的。所以他就提議:把雇農的一部分趕出工會,小販的聯合會解散,小手工藝者的聯合會取消,任憑這些“過渡階級”“在時代車輪的轉動之下”去自然的分化。這在客觀上鍬衕誌不是擁護資本主義的發展是什麼?

我們不否認在資本主義的條件中,分得土地後的雇農,也許有千分之幾變成富農,但這是特殊的。然而鍬衕誌是把雇農變富農,雇農變反革命,當作蘇維埃政權下農村發展的必然的歷史前途呵!

蘇區有些衕誌(鍬衕誌也一樣)懼怕雇農苦力農村工人在土地革命後變成富農和反革命,比懼怕在土地革命中失掉了一切的地主殘餘,還要利害。他們嚴格的防範了土地革命前的雇農苦力農村工人,用種種條件限制他們加入工會;但沒有防範原來的地主豪紳及其家屬――他們在土地革命後不得不去作雇農苦力或租別人的土地種,而在各方面讓他們混入了工會,或者把他們當作“新雇農”吸收入工會。甚至使他們把持了工會領導機關。這是危害革命的觀點。

分了土地的雇農苦力,應吸收他們加入工會。但有少數的在很長的時期內完全不賣工,確定的變成了農民,他可以退出工會。觀察一個人的階級地位是否已經變動,離開時間是不能答解的。應有一個比較長的時間來考察他們。一般的限制雇農苦力在分得土地後的一定時間內,不再作雇農苦力,就一律清洗出工會的機械規定,是不對的。現在我們蘇區的“老雇農”,沒有“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還應大膽的吸收他們入工會,保留他們在工會裡面。“蘇區雇農工會在雇農羣衆的積極參加下,還要製定關於重新分配土地的要求綱領”(國際雇農委員會決議)。

* * *


總而言之,鍬衕誌在這篇文章上從對於中國革命的性質、動力以至具體的策略,都犯了系統的托洛茨基主義的錯誤。他認為現在中國社會裡面只存在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對立,完全忽視了農民與地主階級和帝國主義的衝突。他估計中農小手工業者及城鄉貧民在現時革命階段中已經不是革命的動力了,而是“動搖於兩者之間”或反革命了。他忽視農民在革命中的作用,似乎除了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之外什麼也沒有了。

他對於革命轉變問題也是一種托洛茨基主義的瞭解。而且他對於中國革命是悲觀失望的(雇農要變成富農,農民小手工業者要反革命,怎麼辦呢),對於蘇區工會是取消的(雇農要變成富農,一切職員是資本家的走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與農村經濟密切聯系著的蘇區工人――即所謂“中農工人富農工人”――一概趕出工會,工會不取消作什麼呢)。

現時的革命階段,還是無產階級領導的工農民主革命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中,農民小手工業者及城鄉貧民還是革命的主要動力之一。無產階級是要組織吸引和領導他們來積極參加革命鬥爭。一般的職員是工人階級裡面的一部分,一個階層,除開極少數的管理人外,應吸收加入工會。剝削學徒的師父及不能加入工會的,工會是要組織學徒和剝削他們的師父鬥爭的。“每年出賣一百八十工”的人是可以加入工會的,但這不能作為加入工會的唯一條件。有一小塊土地的工人、雇農苦力,只要他常年為工錢而勞動,工錢是他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是要吸收他們加入工會的。分了土地以後的雇農,沒有“走進了資產階級的營壘中去”,土地問題的解决並沒有减低組織雇農工會的重要性。土地革命後資本主義的加速發展,無產階級與蘇維埃就要在廣大的半無產階級羣衆的積極擁護下,實行限制富農發展的政策,文宣土地國有,準備革命轉變的一切條件。但這一路線與鍬衕誌所主張的,是沒有絲毫相同之點。

鍬衕誌的文章發表後是有影響的,某同志在起草蘇區工會組織綱領時,就採取了他許多觀點。所以非清楚的將這些錯誤揭發不可。當然在我前一篇文章上,是有缺點的。因為我不是要說明小手工業者和小販的問題,所以說的非常含糊,對於職員問題也沒有說消楚。組織賣肉的屠夫當然是錯的。在這些地方,當然容易引起衕誌的誤會。這是我檢查那篇文章之後的自我批評。


資料標籤: 中國工會 歷史 革命
本文標題: 再論蘇區工會的會員成份並駁鍬衕誌(1932.10.20)
永久網址: https://www.laoziliao.net/doc/1632305677019533
相关資料
停止“強迫介紹”與救濟失業工人(1933.6)
“五一”代表大會決議停止強迫介紹。有一些工友對於這一決議,還表示懷疑與反對,尤其是失業、半失業或將要失業的工友。停止強迫介紹,必須同時很好的來救濟失業工人,必須在每個人面前證明,工會與蘇維埃政府對於每個餓飯的失業工人是負責的。嚴格的禁止資本
標籤: 失業證明 蘇維埃
在兩條戰線鬥爭中來改訂契约(1933.6.30)
現在正是各地工會改訂集體合同的時候。我們現在是要在兩條戰線的鬥爭中,來改訂契约。我們的目的,是要在改訂契约的運動中,更廣大的發揮工人羣衆的積極性,提高工人羣衆的覺悟程度,來參加蘇維埃國家與紅軍的建設,鞏固與擴大蘇維埃政權。兩次代表大會的經濟
標籤: 企業工會 蘇維埃
農業工會十二縣查田大會總結(1933.11.5)
在粉碎敵人五次“圍剿”前面,在中央蘇區查田運動得到了初步的偉大勝利的前面,農業工會十二縣的查田大會舉行了。農業工人是土地革命的先鋒隊,無疑的,這次大會對於十二縣查田運動更大更正確的開展,徹底肅清封建勢力與徹底解決土地問題,是有極大的推動。對
標籤: 地主階級 工人運動 蘇維埃
與忽視工人日常經濟利益的傾向作鬥爭(1933.12.10)
工會是在工人羣衆共同經濟利益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工會應經常為保護工人日常的經濟利益而鬥爭。但是職工國際的這些訓示,許多工會幹部還沒有能够徹底瞭解,忽視保護工人日常經濟利益的傾向,在我們工會的組織中還是嚴重的存在著。
標籤: 蘇維埃 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