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漁業水質標準:漂浮物質:水面不能出現明顯的油膜或浮沫。PH值:淡水為6.5-8.5,海水為7.0-8.5。色、臭、味:不得使魚、蝦、貝、藻類帶有异色、异臭、异味。總大腸菌群:不超過5000個/L(養殖貝類的水質不超過500個/L)。汞含量:≤0.0005。鎘含量:≤0.005。鉛含量:≤0.05。
水質檢測氨氮值多少為正常?
《漁業水質標准》標準中規定非離子氨氮含量應不超過0.02 mg/L;
氨氮對水生物起危害作用的主要是游離氨,其毒性比銨鹽大幾十倍,並隨鹼性的增强而增大。氨氮毒性與池水的pH值及水溫有密切關係,一般情况,pH值及水溫愈高,毒性愈强,對魚的危害類似於亞硝酸鹽。
氨氮對水生物的危害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慢性氨氮中毒危害為:攝食降低,生長减慢,組織損傷,降低氧在組織間的輸送。魚類對水中氨氮比較敏感,當氨氮含量高時會導致魚類死亡。急性氨氮中毒危害為:水生物表現亢奮、在水中喪失平衡、抽搐,嚴重者甚至死亡。
注意事項
(1)繪製校準曲線時,可以根據水樣中氨氮含量,自行取捨三或四個標準點。
(2)試驗過程中,應避免由於攪拌器發熱而引起被測溶液溫度上升,影響電位值的測定。
(3)當水樣酸性較大時,應先用堿液調至中性後,再加離子強度調節液進行測定。
(4)水樣不要加氯化汞保存。
(5)攪拌速度應適當,不使形成渦流,避免在電極處產生氣泡。
(6)水樣中鹽類含量過高時,將影響測定結果。必要時,應在標準溶液中加入相同量的鹽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