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佳蔚 虞競鋒 封面新聞記者 劉恪生
2025年9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全省法院開展“百日執行攻堅”專項行動,自貢榮縣法院落實省高院和市中院工作要求,開展炎龍行動,集中力量,加大查人找物力度,行動首日成功找到2名被執行人,均當場達成和解協議。
借了10萬6年不還 法官多次勸解終說服“老賴”
6年前的一筆10萬借款,法院判決後,被執行人唐某某依然“紋絲不動”,拒不還錢,案件隨即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執行法官雖通過網絡查控鎖定了唐某某名下的一輛貨車,但人和車卻像“人間蒸發”,案件不得不依法“終本”,按下暫停鍵。
轉機,出現在這次專項行動中。行動第一天,承辦法官接到了申請執行人聶某某火急火燎的電話:“法官!唐某某回來了!就在長山鎮家里!”

法官給唐某某做思想工作
機會稍縱即逝,執行法官迅速反應,“執行團隊,集合,出發!”警燈閃爍,警車疾馳,執行法官直撲長山鎮。果然,找到了許久未露面的唐某某。然而,面對執行法官,唐某某仍然態度強硬,一口咬定:“我沒錢!還不了!”
多次耐心勸解無果,鑒於其拒不履行的行為,執行法官當場決定:依法強制拘傳!警車上,執行法官的話既嚴肅又懇切:“如果你繼續抗拒執行,不僅可能會被司法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犯罪!這還會影響你孩子的未來升學、就業……”
這番話,終於觸動了唐某某。他低下了頭,態度發生轉變:“法官,我知道錯了,願意想辦法還錢!”見到唐某某誠意悔過,執行法官趁熱打鐵,當場組織雙方溝通協商。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
從電話拖延到當場和解 “老賴”答應分期支付30余萬元
2024年,徐某某駕駛機動車搭載李某某去務工目的地途中車輛發生側翻,致李某某受傷。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定,徐某某應賠償李某某醫療費、護理費等損失共30余萬元,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內徐某某未履行,李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未發現徐某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經執行法官與徐某某電話聯系,徐某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拖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

徐某某表示願意分期償還
在本次專項行動中,經多方調查了解,發現了徐某某下落,執行法官直接前往其居住地,成功找到徐某某。執行法官當場對他進行了嚴肅的釋法明理:“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能會被列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徐某某表示:“法官,我願意賠,只是現在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錢……”最終,徐某某與申請執行人李某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分期履行。
下一步,榮縣法院將繼續以此次“百日執行攻堅”專項行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推進力度、細化執行措施,依法嚴肅懲處拒不履行等違法行為,多措並舉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