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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1-11第3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中组部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第3版(要闻)
专栏:

  中组部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
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组部最近下发的《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发表了谈话。
中组部负责人首先指出,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反对任人唯亲,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那些不遵守党的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处理。中组部制发的《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是根据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干部人事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也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坚决而又全面地落实《通知》精神,对于正确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班子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只要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执行《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就能够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刹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中组部负责人接着指出,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优秀年轻干部,造就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提出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首先在于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因此,选准选好各级领导干部,是关系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干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望。应当看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一种政治上的腐败现象,是产生其他方面不正之风的重要因素。如不加以解决,就难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削弱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的一个实际行动,提高认识,制定措施,抓出成效,切实按照党的原则,健康有序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都一贯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了大批治党、治军、治国的优秀人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继承了长期以来形成的选拔任用干部的优良传统,并结合新的历史条件进行了新的创造,提出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按照这个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一大批坚持改革开放路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1982年以来,全国选拔担任县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有36万,并有44.5万名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按规定办理了退(离)休手续,顺利地实现了干部新老交替的历史任务。1986年,在总结干部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不仅重申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已有的原则和要求,尤其对选拔干部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十多年来,党的基本路线得以贯彻执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是同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大力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密不可分的。
在充分肯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有的人千方百计拉关系、找后门,不择手段地跑官要官;个别领导干部不讲原则,凭亲疏好恶选人用人,搞团团伙伙,不遵守党的纪律,在人事问题上随意跑风漏气,甚至封官许愿、给官送官;还有的单位不按规定的程序办事,讨论干部搞临时动议,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以至某些不该重用甚至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被提拔任用。
我们党历来主张用人要公道正派。几年来,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曾多次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切实加以纠正。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又对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组织部对解决这个问题,也做了不少工作,对这种现象不断地进行调查分析,根据群众举报,直接查处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了一些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但是,这个问题仍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的还很严重。对这种现象的危害性,各级领导同志应有充分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干部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出,当前,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通知》提出的6项要求,扎扎实实地狠抓落实,尤其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要加强教育。各级党委在组织广大干部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要把正确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联系实际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党性,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认真查找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表现,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原因,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办法。要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正确对待名权位,不计较个人职务高低。使用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矩和程序办事,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要对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做到公道正派。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主要在领导,关键在决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怕得罪人,把好用人关,自觉按照党的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决不迁就。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不良现象,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抵制,认真查处。
第二,要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这是治本之策。对已有的制度和规定要认真执行。这些年来,各地选拔任用干部,在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等方面,作了许多探索,如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下去,并形成制度。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以有效地防止和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待中央批准后下发,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第三,要强化监督。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搞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一起,定期分析研究领导班子建设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好的要宣传表扬,对差的要批评帮助。凡是不按党的原则办事,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性质严重的,要予以通报,直至公开曝光。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方面,担负着特别重要的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按照《通知》的要求,脚踏实地,一件一件地狠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加以解决。这样,就一定能够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领导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崇高威信,从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选拔出符合德才兼备要求的优秀干部,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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