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采集本站数据请保持每秒一条的频率。高于此频率则失败,滥采则封IP。谢谢!

1993-02-23第5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报刊文章中不应使用方言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建议

  报刊文章中不应使用方言
近日读某报,发现有一句“一些有钱人送来高档料子衣衫来洗,我们不‘杀猪’”的话,开始不知其意,后经打听才知“杀猪”在这里意为“赚昧心钱”,是当地方言。
报刊宣传应使用标准用语,如果方言在文章中出现,一定要加注释,否则令人费解。
江西安福县瓜畲中学 刘戈明

“勒索钱财”问题查处情况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勒索钱财”问题查处情况
你报1992年11月10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如此勒索钱财不该》的读者来信。经查,事情的经过是:1992年8月9日晨6点多钟,滦州镇前佘庄村民王翠艳骑自行车靠右侧向西正常行驶,行至西坨子头村北菜园处时,北京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旅游客车从后面驶来,在王的左前方突然停下。王受到惊吓靠在汽车上。过了一会儿,王清醒过来,车上有人要给王翠艳10元钱,王不要。王的父亲王滋赶到后,立即找汽车拉王去县医院检查,结果身体没有问题。县交警队认为不属交通事故,便把驾驶证还给了司机。这时,车上一女同志拿出100元钱,塞到王滋兜里,说买点东西吃。王滋说:“用人家的车,还不给点出租费?”一老同志就又给了100元。
我们认为,车上一女同志主动拿钱给王,属自行配合解决问题。可他们回京后,又到处发函告状,这种做法欠妥。
情况查明后,县公安局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追回了当事人收受的200元现金,并通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派当事人来滦取款。
河北滦县信访办

“屠宰场”已有着落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屠宰场”已有着落
你报1992年11月10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屠宰场在哪里?!》照片后,我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宰牛场的地址定在清真街原回民老宰牛场院内,7家住户由教育局负责迁出。市财政出4万元,我局出3万元,用于解决搬迁户的住房。工程委托我局负责实施。目前,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
河南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药品包装何必贵重化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药品包装何必贵重化
用贵重物品包装药品之风,近几年在医药行业很盛行。购药者买的与其说是“药品”,毋宁说是“包装品”更为确切。
一位农民患者,从某医院购得一盒锦缎包装的牛黄安宫丸,打开一看,里面还有6个精致的小锦缎盒,不由得吃了一惊,说:“光这盒子就值一件衣服钱”。他央求药剂员:“我买的是药,能不能不要盒子?”药剂员回答:“不行!你拿回去当首饰盒不是挺好吗!”这位农民气愤地把药丸倒出来,将盒子扔在地上。据调查,这种药品以前用塑料盒包装,包装费不足2元钱,而现在用这种大锦盒套小锦盒的包装方式,仅包装盒就值近20元。
大连钢厂一位女工的儿子患了肺炎,每次去医院总要拿回一些用瓶瓶罐罐包装的药品。仅半年时间,家里就存了30多个保温杯、铁盒子、水杯等。
一位青年女工兴冲冲的从药剂师手中接过一个大瓷钵,旁边的女友问:“这瓷钵真好,还带个盖,是什么药?”“阿胶”。“你贫血吗?”“贫什么血,我是看好这个瓷钵。”“那我也去开两个。”无疑这两位女工看病花的都是公家的钱。
国家医药管理局早在1 981年初颁发的《药品包装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规定,严禁用生活用品做药品包装,以后又多次发文重申这一规定。然而,一些制药企业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广大患者的批评呼声于不顾,仍然我行我素。
辽宁大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李全树

盗名欺世的医药商品介绍书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盗名欺世的医药商品介绍书
前不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现香港九龙号称“中国中医药总公司”散发的医药商品介绍书,兜售其所谓“中国最新发明、中医耳穴诊疗法”并宣扬“一测便知50多种常见疾病及十几种肿瘤”。
众所周知,中医耳穴诊疗法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早在六七十年代,我国大陆便有耳穴疗法。然而,这宣传之所以影响甚广,是因为该公司不经本人同意,擅自将大陆诸多中医药界人士的名字,列为其公司的“名誉顾问”,还将他们的职务、职称故意夸大,以壮门面,骗取信任。这种不法行为,不仅严重侵犯我国公民的署名权和名誉权,违反我国《广告管理条例》,同时也扰乱、冲击了我国医药市场;愚弄了求医心切的广大患者。
医药产品关系到亿万人的生命健康,时下,国内外一些不法商人企图借我改革开放之机大发不义之财。务请有关部门特别是抱病投医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国务院法制局 钟一尧

停产半停产企业出现的新情况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停产半停产企业出现的新情况
不久前,我们对我县工业、二轻、纺织系统的15家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问题不少。
大部分停产、半停产企业产品积压,银行帐户被冻结。有10家企业职工工资只发到去年10月。有的厂长经常被围攻、挨打。
因企业发不出工资,职工生活无保障,有的职工就任意破坏、偷窃公共财物,15家企业从去年3月至今,已发生盗窃案件100多起。如县造纸厂停产,一台浆泵被本单位职工盗走;纺织印染厂刨床、电焊机各一台不翼而飞。
在职职工人心不稳,生产积极性下降,不少技术骨干被招聘到外地,有的则改行当了个体户。
希望各政府部门及时掌握、研究这些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企业搞好改革,不断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增加职工就业机会,使企业摆脱困境。
  湖南南县司法局 李敏  肖文等

齐抓共管搞好施工安全检查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连续报道

  齐抓共管搞好施工安全检查
本报2月2日第五版刊登记者写的题为《事故——建筑工地上的“杀手”》的调查汇报后,建设部和劳动部主管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近日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和今后如何配合搞好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他们一致认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系统随着施工任务的迅猛增加,伤亡事故频频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增多,形势是严峻的。在当前基本建设规模大、来势猛,建筑职工队伍发展快、素质不够高的形势下,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今后,两部将围绕建筑安全工作,各自从监察和管理的角度,认真履行职能,互相尊重,紧密配合。建筑部门要尊重劳动部门代表国家所行使的安全监察工作;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建设部门行业管理的优势和职能。
为迅速扭转建筑伤亡事故上升的趋势,两部商定,自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对全国县以上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 李晋鸿

配备县级质量检验设备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配备县级质量检验设备
据我县技术监督局的同志反映,他们在判别真假商品时,通常采用看、闻、摸等直观手段,明显的假冒货容易识别,可对有些商品如碱面、香油等,就非用仪器检测不可。而县技术监督局又没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只好向上级单位送检,这就出现了检验费由谁出的问题。所以在“打假”中,对没有绝对把握的产品,他们是不会轻易送检的,这又造成那些真假难分的商品仍在市场上出售。因此,装备县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设备,完善检测手段,势在必行。
陕西三原县广播电台 淮振山

联社资产应还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联社资产应还
前几年,我社三十间楼房和十多间平房,价值二十多万元,被县里其他部门无偿占用。我们多次要求归还,可至今无结果。
河南汤阴县集体工业联社陈更

娱乐设施缺乏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娱乐设施缺乏
我县去年七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县的文化娱乐设施还很缺乏,县城连一家电影院都没有。群众盼望尽快建一座以放映为主,兼有多种娱乐功能的电影院。
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文化局 马成

文具质量低劣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文具质量低劣
现在的文具质量越来越差。铅笔顺丝顺茬的不太多,削铅笔时,不是断铅,就是斜茬。还有一些小学生用本和稿纸,页缺格斜,圆珠笔芯不下油,橡皮一擦直掉渣等,孩子们用起来很费劲。
吉林集安市委政法委 刘志利

有奖销售太滥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有奖销售太滥
去年十月以来,我市所属的各区、县陆续举办有奖大酬宾摸奖销售活动,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引发了许多问题。据统计,全市因摸奖销售引起的群众闹事七起,砸坏烧毁物资价值二十多万元。
四川乐山市  一明

车匪路霸猖獗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车匪路霸猖獗
一月十九日下午,我县汽车运输公司一辆客运面包车从九江返回,当车行至九星公路高垅地段时,被三名不法分子拦截,威逼司机交出五十元钱,又从两名乘客身上分别抢走五十元和二十元以及香烟等。一段时间以来,在九星公路上,类似事件时有发生。
江西星子县 林文

火灾与违法犯罪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报知识

  火灾与违法犯罪
我国法律、法规,对放火与失火造成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根据情节不同,进行不同处理,或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理。
火灾发生后,在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时,一般要看是人为因素还是自然因素(即自然火灾,如某些可燃物一定条件下的自行燃烧,闪电引起的火灾等)造成的;在分析人为因素中,要看责任人是故意行为,还是过失行为。过失行为,是指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玩忽职守造成的火灾。现在,大量的火灾都是由于责任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过失行为只要构成犯罪的,就要依法处刑。
由于火灾事故构成的犯罪,根据案情不同,罪名有:反革命破坏罪、放火罪、失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
(方初)

火灾在辽宁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引以为戒

  火灾在辽宁
近几年,我省火灾频发,经济损失严重。据省公安厅消防局统计,1990年1月至1992年9月,全省共发生火灾20616起,死亡267人,伤492人,直接经济损失8996万元。1991年,我省火灾发生次数居全国前列;1992年1月至9月,我省火灾次数仍居全国前列。我省火灾具有以下特点:
重大、特大火灾多。1991年发生重大、特大火灾59起,死31人,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223.3万元。1992年1月至9月又发生重大、特大火灾63起,直接经济损失2503万元,分别比1991年同期增加50%和39%。
工业、商贸系统火灾突出。1990年1月至1992年9月,全省工业、商贸系统发生火灾1275起,直接经济损失5134.7万元,分别占同期全省火灾总数、损失总额的6.2%和57.2%。
乡镇、街道企业火灾呈上升趋势。1990年1月至1992年9月,全省乡镇、街道企业共发生火灾746起,直接经济损失838.4万元,比1980年至1989年乡镇、街道企业火灾总数、损失总额增加47%和135%。
纵火案不断增加。全省因纵火而发生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比例,1980年至1989年是7.4%,1989年达到14.6%,1991年又升至15.4%。1992年头9个月,全省因纵火引起火灾960起,直接经济损失328万元,分别比1991年同期增加22%和62%。
火灾频发,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究其火灾发生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一、第三产业在扩大经营中不断增加经营场地面积和商品库存量,营业室普遍采用可燃材料装修,消防安全措施又常常被忽视。
二、有一部分资金较为困难的中小型企业,在调整内部机构时,消防安全机构被减、并、撤,使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受到影响。
三、近几年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一些企业厂房往往因资金不足而因陋就简,不肯花钱维修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在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下冒险生产。
四、公共消防设施不配套,装备落后。一些城市消防通道严重堵塞,消防通道被贸易市场、商业摊位挤占。
辽宁日报记者 赵先芝

火舌中的哭泣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火舌中的哭泣
2月3日下午2点30分左右,江西宜黄县圳口乡横源村一女村民张××违犯防火公约,在山边放火烧草取灰做肥料,不料火借风势,迅速向山上蔓延,转眼间燃起大火,尽管村委会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但因天干物燥,火势难以控制,大片山林被烈火吞噬。
面对熊熊烈火,这个女村民后悔不迭,痛不欲生。
南昌市江西建筑报 郭胜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一场熊熊烈火过后,面对着一片凄惨、狼藉的现场,谁能不心痛?
当人们有论有据地分析着火灾起因时,后悔声、抱怨语为什么会不绝于耳:原因很简单,都不希望发生火灾。但为什么还会发生火灾,这就需要查究一下原因了。
是人们不懂得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吗?火灾无情,火灾会在顷刻间使财产化为灰烬,人身遭受伤亡……凡有行为能力的人,不用讲多少道理,都会知道一旦发生火灾后的严重性。在城镇、农村,没有防火制度吗?多得很。有森林草原安全防火条例,仓库储存防火规章,货物装运防火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规定……
既然这样,为什么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还不断发生火灾?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违法犯罪分子故意破坏外,主要是人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太差,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改掉不良习气所致。比如,明明烟头能引起大火,不少人总改不了信手扔掉正燃烧的烟头的恶习。防火既要有防火知识,更要有防火安全意识,而防火安全意识又反映了人的素质。实际上,防火安全意识也是衡量人们精神文明的一个标志。
勤劳智慧的人们创造着五彩缤纷的世界,一场大火会使无数人的辛勤劳动成果毁于一旦。现代人要搞现代化建设,一定要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这是经验之谈,也是自然法则所要求遵循的规范。

案已撤,政策还不落实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案已撤,政策还不落实
1988年,我和10多名工程师一起,受山东烟台化工总厂的聘请,利用业余时间,为该厂的扩建进行产品工艺设计。我没有利用本单位的图纸、资料和其他物质条件,没有侵犯本单位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完全是靠自己的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应用国家推广的、全国几十个厂家通用的、公开的双氧水生产技术,救活了一个化工厂。按服务合同,我得到了一些劳动报酬。
然而,1989年5月27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将我收容审查,继而逮捕,羁押达368天。
1991年5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对我的案子作出了“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的结论。6个月之后,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将“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我本人,但对我的劳动报酬,却又作出了“没收”决定。我不服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决定,向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1992年9月3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并将没收的款物返还给我。
现在,我的案子虽然撤了,我所在单位的个别负责人却迟迟不给我安排正式工作,不给我补发工资,不恢复我的党员权利。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试剂厂工程师 李庆文

宣传应顾及农民的接受能力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建议

  宣传应顾及农民的接受能力
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举世瞩目,群情振奋。农民,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应该积极投入。可是据调查,目前大多数农民还不晓得什么是市场经济,缺少或根本就没有市场意识。究其原因,其中之一是我们宣传部门工作中没有顾及农民的接受能力。
宣传部门的主要工作,是通过不失时机的传达和报道,把党的方针、政策渗透到全国人民的心中,转化为实际行动。可是,纵观现在的有关文件和电台、报刊刊播学习中央精神的文章,学术性太强,品位太高,而农民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对于一些诸如“宏观调控”、“市场取向”、“产业结构”、“价值规律”等名词,实在弄不懂。因此不少地方出现“你开你的会,我种我的田”的现象。所以,作为舆论导向工具的新闻媒介和宣传思想工作者,应该把触角伸向绿色田园,多为农民想想,在传达中央新精神的时候,应该以灵活的形式、通俗的语言让农民朋友读懂,听懂。
河南尉氏县张市乡刘庄村 刘卫民
随便看看别的资料:
热门资料: 生活妙招 兔子百科 生肖運勢 古書大全 養生常識 健康飲食 古人大全 歷史人物 科普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