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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3第6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警察如获神助 罪犯无所遁形 指纹破案百年史

    【法国《科学与生活》月刊10月号文章】题:指纹破案百年史
    原编者按 在1902年发生的一起谋杀案的侦破过程中,罪犯留在现场的指纹第一次发挥了作用。在当时,这一事件引起了巨大轰动。从此以后,指纹识别法便一直是警察的一种侦查手段,尽管它可能不完全可靠……
    1902年10月17日,警察在一个牙医的诊所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该诊所位于福布尔—圣奥诺雷大街157号,犯罪现场惨不忍睹。45岁的约瑟夫·雷贝尔11年来一直是奥古斯特·阿洛医生的保安,而现在约瑟夫·雷贝尔的尸体躺在一间候诊室的地板上。很明显,他是被勒死的。警方最初的调查结果显示,凶手在逃跑之前偷走了1650法郎和其他一些小东西。诊所里没人看到或者听到什么,警察们毫无头绪。尸体解剖只证明他是“被勒窒息而死的”,时间在凌晨5点到6点之间。其他方面毫无进展。
    死者的两个朋友被捕,但随后被释放了。《费加罗报》冷静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找不到罪犯的任何形迹,找不到一个嫌疑犯。”福布尔—圣奥诺雷大街157号谋杀案似乎要成为一个无法解开的谜了,除非……
    除非候诊室里一个打碎的玻璃橱上留下了罪犯的手印。玻璃上确实有四个清晰的拇指印。罪犯档案侦缉处负责人阿方斯·贝蒂荣拍下了这些形迹,以防万一。贝蒂荣是个很聪明的人,曾在苏格兰当过一段时间的德语教师,1879年进入巴黎警察局,起初只是负责记录嫌疑犯体貌特征的普通职员。
    升职后的贝蒂荣制定了一套人体测量方法来辨别罪犯。按照他的人体测量法,体貌特征卡包括每个罪犯分别从正面与侧面拍的两张照片和他身体“稳定部位”(颅骨、耳朵、鼻子和嘴巴等)的特征,当然还有罪犯的某些明显体征(肤色,体型等)。这样警察局就拥有了一些可靠的、便于归类和查询的资料。贝蒂荣的同事们认为他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疯子”,但他却取得了警察局长的信任,后者给他三个月的时间,让他检验这套方法,查找一个惯犯。贝蒂荣接受了这个挑战,他成功了。他被任命为罪犯档案侦缉处负责人,这个部门是1893年专门为他设立的。贝蒂荣让罪犯档案侦缉处储存了几万份体貌特征卡,放宽了特殊体征(痣、疤痕、疖子等)的辨别标准,并引进了度量摄影术———这种技术可让尸体和未被破坏的现场“说话”。
    贝蒂荣被誉为“巴斯德式人物”,他发明的方法也被冠以“贝蒂荣式罪犯人体测量法”的名称——这个方法后来在全欧洲和美国推广开来。
    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贝蒂荣去做。他拍下了福布尔—圣奥诺雷大街157号凶杀案现场的指纹,将拍出的照片放大四倍,并立刻与保存的体貌特征资料进行对比……成功了!10月24日,凶杀案发生仅一周后,贝蒂荣向预审法官约里奥递交了报告。他肯定地说:“杀害雷贝尔的凶手名叫亨利—莱昂·谢弗,此人以前犯过罪。他的指纹与从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惊人地吻合。”谢弗在马赛被捕,这个26岁的阿尔萨斯人以前是个送货员,几个月前因为盗窃罪留下案底。谢弗坦白了罪行,被判处终身苦役,1905年死在狱中……
    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世界上利用指纹破案的第一个案例引起了怎样的轰动。报纸铺天盖地地将指纹赞誉为“惟一不会弄错也从不会说谎的揭发者”。《费加罗报》赞叹道:“警方找到谢弗,然后将他逮捕。他只能招供。他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暴露了自己的罪行。人体测量学取得的这次胜利应当被经常提及,以在加博里欧(法国小说家,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们江郎才尽时为他们提供素材。”
    事实上,每个手指的顶端都有一个独特的图案,由稍微肿大的“肉垫”及其上彼此间隔很小的凸起纹理(即乳头状小突起)组成。洛桑大学犯罪学与犯罪侦查学学院的专家皮埃尔·玛戈解释说,受精几周之后,胎儿的指纹就“最终成形,乳头状小突起不再改变,直至腐烂”。手指的纹理排列多种多样,这些变化多端的涡卷线状图案形成了独特的标志,每个人的指纹各不相同。根据高尔顿在1892年进行的估算,找到两个相同指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640亿人中能找到一例,即使同卵双胞胎的指纹也不一样!
    如果我们要探究历史,那么世界上第一个描写了指尖的乳头状小突起的人是英国形态学家尼赫迈亚·克鲁,他在1684年的《哲学公报》上非常精确地描述了指纹的各种形状。但直到19世纪初,捷克生理学家扬·埃万杰利斯塔·普尔基涅才按照大致纹理,将指纹分成九类。1858年,英国法官威廉·詹姆斯·赫舍尔(1833—1917年)产生了与土著人签订协议时让他们在名字下按手印的想法。1877年,他又要求犯人们在入狱之前留下手印。巧合的是,与赫舍尔同时代的亨利·福尔兹(他是东京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扔下了手术刀,转而研究在江户发掘出来的老门房上浇铸的指印。福尔兹给达尔文写了一封信,皮埃尔·玛戈称这封信具有预见性,信中写道“指纹是鉴别惯犯、辨认无名尸体和查找罪犯的一种理想工具”。之后,1880年10月28日,福尔兹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这标志着指纹用于犯罪侦查的开始。
    那么,“指纹识别”概念的发明权到底应当属于福尔兹还是赫舍尔呢?专家们还在争论……但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自20世纪初以来,指纹识别技术充分显示了它的作用。
    如今,“指纹识别”技术已被全世界的警察接受,调查员们对它“惟命是从”。
    现在进行指纹识别很简单:只需在电脑屏幕上将精确扫描存档的指纹与嫌疑犯的指纹进行对比即可。为了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两个指纹间有12个相同之处(英国要求16处,德国要求8到12处),且不得有一处不符。
    

高科技使警察如虎添翼(五)

    非杀伤性武器:‘安全’擒拿嫌犯
    为了应付新的犯罪形势,同时也为了避免“失误”,警察部门正在寻求装备一种既能使嫌犯失去抵抗能力,又不使人流血的新式武器。
    在法国,“闪光球”枪已经是这种新一代非杀伤性武器的象征。口径44毫米(双管)、重1·6公斤、长34厘米……仅从数据来看,这种新式武器就能给人以深刻印象。但这并不是一种用来杀人的巨型手枪,像闪电一样飞出的橡皮子弹虽然不具有穿透力,但却能给行凶者以“重拳”打击,使之失去抵抗力。
    法国制止犯罪活动的刑警队从1996年开始使用这种武器。今年5月,内政部长尼古拉·萨尔科齐宣布在值勤警察中普及使用这种武器。
    在警察和军队中,现在出现了一种越来越时髦的新式武器:非致命武器。“闪光球”枪就是这种新式武器的首批代表之一。这种武器有两个好处:不至于误伤在场的警察;制服对手而又不伤及对手的生命。特别应当指出的是,这种能防止误伤的武器便于警察在街区同嫌犯对峙时使用,同时也可以防止绝望的嫌犯借警察之手寻死。
    1995年,美国警察在一次行动中开枪击毙了企图逃跑的青年人犯,于是法院判开枪的警察有罪。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以后,人们便想到,有必要研制一种不致伤人性命的武器。此后不久,在冲突时期,在媒体以及越来越多的维和任务的压力下,军人们也感到需要这种武器。美国司法部谨慎地指导了这种武器的研制工作。于是出现了下列一些非杀伤性武器:
    向示威者发射微波的武器。这种武器由装在车上的天线向人群发射一定强度的电磁波,以驱散人群,或在一个需要保护的区域周围向外发射一定强度的电磁波,以使该区域免受侵犯。被这种武器击中的人会感到疼痛,但只要离开这种武器的作用范围,疼痛感就会消失。五角大楼已在2001年3月份展示了这种武器。该武器现在可能已进入人体试验阶段。据悉,俄罗斯的一些私营企业已经在销售这种武器。
    能把对方击昏的脉冲激光武器。能发射看不见的、使附近空气离子化从而形成一条“电线”的激光束。被击中者会倒地,在数秒钟内无法动弹。脉冲一旦消失,倒地者就会恢复正常。这种武器的“射程”最远可达两公里,可破坏逃跑者的汽车的电路,使汽车无法行驶。
    “气旋”武器。它的“炮口”能射出旋转速度超过音速的气体,旋转气体向前推进,推进的速度可达每小时500公里。这样形成的冲击力可使被击中者感到像是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冷水柱的冲击。
    “声波弹”。利用一种特制的长1米、直径为4厘米的管子发射一束很强的声波(最高可达140分贝),使对方耳朵疼痛并暂时耳聋,从而使其在一段时间里头昏眼花,脚步踉跄,甚至会恶心呕吐。据说,根据美国国防部的要求,美国一家公司正在开发这种武器。
    脉冲能量发射器。可从汽车上或枪口向目标发射一种很强的光束,使对方皮肤产生灼热感,甚至产出爆炸声。被击中者会感到疼痛、无法动弹和晕头转向。这种武器的特点是其强度可以调节,强度调到最高时可以致人死命。
    此外,还有能扎破逃跑者的汽车轮胎,但不会扎破警车轮胎的钉板,“智能”步枪子弹等非杀伤性武器。
    法国的军备部门也在研制这类武器,但却不愿披露研究情况。这是可以理解的。
    一位负责人说:“申请使用非杀伤性武器的过程是很复杂的,其复杂程度不亚于申请一种新药投放市场。武器的生物性能和对人体的无伤害性,以及对环境的无影响性必须得到证明。”
    像“闪光球”枪就有一些问题。法医负责人埃里克·巴奇诺指出:“如果距离小于10米,这种枪射出的橡皮子弹的冲击力能击伤对方的肾脏和肋骨,伤重者甚至会死亡。”实际上,在美国和以色列,军警在使用这种枪时就曾击毙过几个人。强光武器则可能使对方患白内障,“声波弹”有可能使对方耳聋,激光武器可能会灼伤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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