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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3第10版面所有文章内容

烫手的筹码 危险的引信

    【台湾《中央日报》8月5日社论】题:公投法是引信不是筹码
    两岸关系的发展,从民国87年至今,“国统纲领”与“九二共识”可以说是协商交流的平台,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则是一个火药库,“台湾前途决议文”可以算是一个保险,而昨日的发言,虽然没有将保险拿掉,可是却在火药库上插上了一条引信——公投法。
    我们认为陈水扁在世台会上的讲话基本上是受到两个因素所左右。第一个因素是国亲合作,第二个因素是李登辉与台联党的挟持。
    国亲两党在2004年大选携手合作,几已成泛蓝军上上下下绝大多数人的共识。面对此一局势,陈水扁为了连任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改善两岸关系,开放三通,而陈水扁在李登辉与台联党的挟持下,不可能接受真正走这条道路;陈水扁的第二个选择,也是风险比较高的选择,就是利用两岸关系来挑动民粹的情绪,争取民众的支持。
    陈水扁选择第二条路,就必须要增加自己手中的筹码,而公投法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就在此显现出来。就公投法而言,我们必须先警告陈水扁,错将引信当筹码,将铸成无可弥补的大错。诚如国民党主席连战所言,陈水扁将人民的安危与台独的火药库绑在一起,而现在又想加上一条公投法的引信,如此一味以个人权位为考量而置万民生死于不顾,又岂有资格担任国家领导人。
    公投法原是一项中性的民主程序,并非不可计划、不可立法。公民投票制度的设计,基本上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直接民主,由人民直接以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公共政策。支持公民投票者认为,间接式的代议民主,有时不能正确地反映民意,因此公民投票的设计恰可以弥补其不足。换言之,公民投票并不是用来取代代议民主,如果事事透过公民投票,那又何须选举议员与行政首长!
    虽然公民投票制度在西方民主国家已行之有年,但百年中举行超过20次以上全民公投的国家,也不过4个,而且到现在为止仍有不少争议存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陈水扁要思考制定公投法之前,应该深入探讨其复杂性以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我们认为,公民投票并不必然是解决争议最好的方法。公民投票是一种零和的游戏,总有一方输,一方赢。对于尖锐对立的议题,公民投票的结果,可能反而制造紧张,产生更严重的问题。相反的,代议民主可以容纳更多的讨论、沟通与妥协的空间,也许结果彼此并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以统独公投为例,在尚未投票之前,恐怕社会早就被政客挑动得情绪紧绷,甚至于失控而酿成暴动。即使完全投票,恐怕也没有人天真的相信就此天下太平。换句话说,公投是社会内部不稳定的一条引信。
    公投也是引爆两岸战争的另一条引信。我们可以预先模拟,在实施统独公投之前,各种文攻武吓恐怕早就风雨满楼,在那样的情况下进行统独公投,请问能够真正地表达民意吗?人民能够理性地作判断吗?
    更重要的是,主政者比人民拥有更多的资讯,理应负更多的责任,可是现在却要将责任推给资讯并不十分充分的民众,又哪是负责任的政治人物所应为!我们也要请陈水扁想清楚,公投的结果是我们可以承受的吗?对于公投的各种可能结果,陈水扁又有何因应方案?如此大事,却形同儿戏,如何令人不忧、令人不叹!

‘公投台独’ 痴人说梦

    【台湾《联合报》8月4日报道】题:公投立法  台联冲  泛蓝批  民进党观望
    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昨天表示,将把公投法草案列为立法院下个会期优先法案,全力推动立法;相形之下,民进党团态度较为保留,总召集人柯建铭表示必须先了解陈总统的看法并整合内部意见再作处理,此案具高度敏感性;若要立法,希望能透过朝野协商达成共识,不要形成蓝绿对决。
    正在东京出席世台会的台联主席黄主文在演讲中表明,既然陈总统说出了认真考虑公投立法的谈话,应该要落实,台联政策部主任李先仁指出,台联将与民进党合力推动公投立法。立法院新会期开始,台联将积极推动“不限议题”的公投立法。        
    国、亲两党对此则强烈批评。国民党团书记长李全教表示,陈水扁身为国家领袖,不能不顾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国家推到危险的地步;亲民党团总召沈智慧表示,国家领导人不应将全民福祉当作个人政治前途的赌注,亲民党反对台独,未来将结合国、亲两党力量,在立法院封杀任何公投法案。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5日报道】台湾执政党民进党昨日说,将在年底之前,争取在立法院通过“公投法案”,以便在台湾举行全民投票,让台湾人民自决前途。民进党立委蔡同荣说,立法院在下个月中旬召开新一轮会议时,民进党将在立法院提出并通过公投法案。该法案已经在国会中第一读通过,蔡同荣说民进党籍立委和其他支持台湾独立的立委的总数,在台湾225席立法院中占多数,足以确保第二读和第三读都能顺利通过。蔡同荣说:“这个法案已经获得114名立委的支持。” 
    【台湾《联合报》8月5日报道】陈水扁总统日前宣示“认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内政部长余政宪昨天下午一改日前“全力配合”的说法,转而表示公民投票法处理的部分问题已经超越宪法层次,内政部“不可能也不会推动公投法”。
    陈水扁总统前天发表谈话后,余政宪随即表示内政部除了创复法外,也会全力协助推动公投法。但昨天经过与相关人员协商后,内政部对公投法的立场由“全力协助”转为“不可能也不会推动”。
    长期推动公投立法的立委蔡同荣分析,陈总统未来应推动三件事,第一是访美,提升我国际地位;其次,和美国谈妥“宙斯盾”舰的购舰案,必要时先买“基德”舰;最后,推动公民投票法,成为对付中共无形的武器,增加谈判筹码。
    【香港《明报》8月8日报道】陆委会昨日发表的最新的两岸政策说帖仍立场坚定,强调除非未来中共压迫台湾人民改变台湾现状,否则公投立法是备而不用,暗示台湾将继续推动公投立法。
    但是,台湾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在向美方解释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时,却偷偷换了词语。她称,如果未来中国压迫台湾人民改变现状,基于自卫的、自保的、被动的,台湾人民有权透过“民主机制”表达意见。据东森新闻网昨日披露,在蔡英文的原稿中的“民主机制”原文就是“公投”。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8日报道】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前天在总统府会见民进党立委蔡同荣,“含蓄要求”他暂缓推动公投立法。除了“一边一国”,美国最在意的另一个议题就是“公投立法”。在陈水扁总统就职演说时提出的“四不一没有”,其中一条就是“不推动统独公投”。因此,陈水扁在公投上的举动,将影响美国对他的态度。

“台独”与“公投”大事记

    【台湾东森新闻网8月8日报道】题:从独立公投到防御性公投 公投运动一览表
    陈总统从重申台湾前途决议文,到世台会谈话都强调“公投”。以下为台湾公投运动大事记:
    1988年4月17日  民进党二全大会通过台独党纲:“台湾国际主权独立,不属于以北京为首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台湾国际地位之变更,必须经台湾全体住民自决同意。”
    1988年11月  民进党中常会决议:“由民进党发起公民投票运动,要求政府于1989年公职选举时,就‘是否愿意接受中共统治案’举办公民投票,以落实民进党党纲‘台湾前途由全体住民自决’之精神。”
    1990年5月  “全美台湾同乡会代表大会”发表声明,主张“台湾前途应由台湾全体居民以公民投票决定”。
    1990年5月  200多位教授、律师、医师、宗教人士及企业家等成立“公民投票促进会”。揭橥“推行公民投票运动,由台湾住民决定重要公共政策、宪政改革或台湾前途”。
    1990年5月  李庆雄、洪奇昌、叶菊兰、卢修一及戴振耀等5位立法委员组成的“新国会联合研究室”研拟推出首部“公民投票法”。
    1991年5月2日 纪念旧金山合约40周年,在台北由公民投票促进会结合民进党、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台湾教授协会、全学联,共同主办“举行公民投票进入联合国”大游行。
    1991年10月13日  民进党五全大会,通过台独党纲修正案:“建立台湾共和国及制宪主张,应交由台湾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
    1991年10月25日  公民投票促进会举办高雄“10·25”大游行,要求举办公民投票,决定是否以台湾名称进入联合国。
    1992年2月23日  公民投票促进会举办台中“2·23”大游行,纪念上海公报的签订忽视台湾人意愿。
    1993年7月13日  民进党立院党团以偷袭方式动员成员出席院会,院会通过将“公民投票法”交付内政与法制两委员会联席审查。
    1994年4月  公民投票法协商版(整合立委林浊水、黄尔璇、郁慕明、高育仁、蔡同荣版本)在内政与法制联席会议时,一读通过。
    1995年5月2日  公民投票法排入院会议程,进入二读,但是国民党坚持只作“大体讨论”,如此公民投票法无法完成二读。
    1999年4月10日  台湾公民投票行动委员会在立法院前广场举行“绝食为公投,公民投票救台湾”的活动,为期11天。
    2001年2月2日  行政院长张俊雄提出以公投解决核四问题。
    2002年2月23日  第5届立委报到后,立委蔡同荣重新获得114位朝野立委连署提出“公民投票法”草案。
    2002年4月20日  前版因故遭到封杀,蔡同荣立委再提针对该法第6条修正为:“本法之适用事项为全国性重大民生议题”。
    2002年5月17日  “公投法”二读闯关失败。
    2002年5月31日  台联版公投法付表决失败。
    2002年8月3日  陈总统发表谈话支持公投立法。
随便看看别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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